作者asasadad (mio)
看板Lawyer
標題Re: [閒聊] 我覺得現在的訴訟制度還可以再改進
時間Sun Jun 6 11:09:06 2010
※ 引述《beyondthee (inside)》之銘言:
: 其實我發現很多當事人不願意找律師的原因
: 倒不是因為錢
: 很多是因為怕麻煩
錢跟時間是可以trade off的
所以我想要叫那些分香蕉比查股別更重要的歐巴桑們配合流程管理與改革
(這是我的親身經歷)
還不如在某些案件上用錢下手
污染宵里溪的友達,污染高雄縣的台塑
做烏龍財報的長興,生產瑕疵汽車的豐田
都該把他們告到破產倒店
大家分錢
而不是還要花錢買公車廣告
所以重點就是要有高額懲罰性賠償
要用律師後酬取代前金
要有選擇退出制的集體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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