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oodrink:好補好補 08/04 09:54
推 ichliebedich:就....和解了啊,不是嗎? 08/04 09:54
推 ouch4102:感覺有影設意函 08/04 11:04
推 moonearl:不是三年以上的有期?而且還兩次,怎麼判到一年九月的阿 08/04 12:06
噓 POPSTAR5566:po這篇用意何在? 08/04 12:17
推 Matsui:同意樓上,如果只因為對判決結果不滿意就影射法官收錢 08/04 13:04
→ Matsui:那乾脆把法院關了,以後刑事大家就用以牙還牙 08/04 13:05
→ Matsui:民事就比拳頭大 08/04 13:05
推 Scholz:報紙說你就相信…乾脆讓記者當法官…你滿意了! 08/04 13:31
→ thuthu:有判決全文嗎...感覺怪怪的... 08/04 15:58
噓 Dalwin:去找壹週刊阿 08/04 16:06
噓 lovecyfen:沒有證據 亂影射 請自負其責,若非律師,請不要發這種文 08/04 16:24
→ lovecyfen:以免律師遭到波及 08/04 16:24
→ lovecyfen:以免律師"板"遭到波及 08/04 16:25
噓 POPSTAR5566:看他以往的文章,似乎不是律師。 08/04 16:27
→ WaterPisces:112 不意外 08/04 17:47
噓 Rhulf:用意何在 08/05 01:43
噓 ILoveTSMC:...... 08/05 12:45
推 didadi:你這已經妨害名譽囉,除非你有事證,最好不要無的放矢 08/05 19:18
噓 jack7014:就是有這種不經查證只會攻擊別人的文章... 08/07 11:19
→ rebica:看這位112平常的發言就知道還涉世未深啦 不要跟小孩太計較 08/07 11:36
噓 SPMAN:你這樣子PO文法官看到可能會出問題 還是刪掉好 08/08 00:46
推 ChuehChen67:大推第二句... 08/15 17:20
→ ChuehChen67:基督教徒 ㄎㄎ. 08/15 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