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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判決書台灣高等法院98年度交上訴字第169號內誤載一審判決書之案號,正確應為基 隆地院98年度交訴字第20號判決,但如果先查二審判決再從二審判決書內所記載的一審判 決案號:基隆地院98年度交訴字第19號判決去查,會發現後者雖也是肇事逃逸案件,但非 新聞所報導的本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44.191
POPSTAR5566:推。 08/11 16:18
reconsider:真的是誤載嗎? 08/12 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