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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投書] 15年前,法官要送我名牌包…
時間Sat Aug 14 12:52:51 2010
http://udn.com/NEWS/OPINION/X1/5783398.shtml
15年前,法官要送我名牌包…
【聯合報╱林志潔/交大科法所助理教授(新竹市)】 2010.08.13 02:59 am
十五年前我還是一個小律師,曾遇過匪夷所思的法官干擾事件,在案件繫屬高等法院時
,承審的法官竟不斷邀約擔任辯護人的我吃飯出遊,出手要送我名牌包,大言不慚炒股
票利多,還坦率告知有不少同事如此。
年輕的我瞠目結舌,在幾度駁斥他的言論、並要求全事務所禁止轉接這位法官電話後,
該法官的離譜行徑才終止。
當時我受到很大的震驚,想到未來的訴狀和案件竟要給這樣的人審理,一時心灰意冷。
於是決定辭職出國進修,想從根本的法學教育上進行改革。這幾年來,筆者在法學教育
上總算做出一些成績,而司法的獨立性和廉潔度,在幾任院長的努力下也漸有進步。原
本以為曾發生在我身上的離譜事件已絕跡,但最近的正己專案,揪出的司法敗類,顯示
問題積弊已久,若無大魄力與大決心,台灣司法,甚至公務員的廉潔公正性,都將喪失
殆盡。
白領犯罪可惡之處在於:長期利用知識,對弱勢和無專業的人民進行掠奪,假借權力曲
解法律、圖利自己,這是一種不可原諒的「強凌弱、眾暴寡」的行徑,但因隱密性高,
涉及高度的專業,致使被害感稀薄,犯罪難以發覺或證明,這種犯行往往是集團性的共
犯結構,比殺人放火的單一行為還要恐怖。
欣聞總統決心設立廉政署,筆者非常贊成。我國檢察機關是偵查主體,係獨立考訓而非
行政指派,廉政署設立於法務部下,在法理上是站得住腳的。但設立後,如何提升廉政
官員的職能、賦予其打擊貪汙的利器(如犯罪所得沒收、不違背職務收賄罪的設立、資
金流向清查權限、特殊通訊監察的許可等等),並對廉政官員施以高標監督考核,使案
件處理公正透明,禁得起檢驗,而非多出一堆官職來虛應故事,這是民眾與國內外媒體
都在睜大眼看的。
貪汙問題與文化、政治、選舉、法制各方面都有關,要明恥防貪,一個有充分職權、有
理想性的廉政機關,對迫切需要斬斷不當政商關係、重建民眾對司法及政府信賴的台灣
而言,至關緊要。
「正人」必先「正己」,檢調機關的正己行為,筆者高度肯定,作為廉政署設立的前哨
戰,司法機關要拿出決心來,好好痛切整頓,建立民眾對未來廉政署的信心,也提升台
灣的國際競爭力。
【2010/08/1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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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0.16.106
推 sorrows:我怎麼覺得好像是那個法官要追她...結果被殘忍的打槍了... 08/14 15:47
推 yen168:以前板上有人說學法律的律師法官 都是愈老愈有身價 08/14 15:53
→ yen168:最近才漸漸明白為何"有些人"真的是愈老愈有身價了 08/14 15:53
推 sorrows:u林律師,我就任法官以來對於司法亂象痛心疾首,現在就讓我 08/14 16:11
→ sorrows:們一個在朝一個在野,共同攜手為司法改革燃燒、奮鬥吧!」 08/14 16:12
→ sorrows:要把正義女律師應該是這樣,而不是談什麼炒股賺錢,,, 08/14 16:12
→ alawyer:林志潔?才62年次耶~年輕喔~ 08/14 17:28
推 Nipperdey:當年高點的凌台大~ 08/14 20:13
→ paultsai:林老師今年剛拒絕了一個跳槽到機會,有點可惜 08/14 20:44
推 SoloHomerun:推凌台大,當年和蔡聖偉老師都是高點的名師啊。 08/15 15:45
推 passionnancy:推老師!!要想再聽到凌台大的課只有到交大科法所了喔~ 08/15 21:02
噓 LINBEI5566:法律人該團結一下好嗎 08/15 22:12
噓 tjustic:馬後炮... 08/16 08:21
推 ichliebedich:嘎?林志潔是女的喔?一直以為是男的.... 08/16 14:09
推 AliciaElsie:未來所上的老師,推一下XD 08/17 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