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ye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每當有人提到什麼淘汰機制,或退場機制 第一個要問的問題就是誰淘汰誰 例如 利委名嘴黨中央淘汰法官 法務部淘汰律師 第二個要做的功課 就是把淘汰全選替換為控制 或換句話說,改被動語句,誰要聽誰話,不然就會被淘汰 這樣問題就清楚,對焦了嘛 律師當然要有一定的規矩 但是誰來定規矩 誰來執行規矩 誰來決定律師的供給 法務部或考試院的官員credit就比較高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7.181.205.191
stackton:考試院自己先落實丙等考績額度再說吧。說到打自己丙等考 11/19 17:45
stackton:抗拒到像是天要塌下來一樣,訂別人的淘汰制就別人家的小 11/19 17:46
stackton:孩死不完的感覺。 11/19 17:46
dianna72:講很好聽,就算受過訓練又如何?短期怎能養成完美律師 11/21 23:15
dianna72:又,個人操守也不是訓練過去就會好的,真的是沒事找事 11/21 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