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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蠻同意專利訴訟實際上就是在打claim這句話 其他案件包括年費沒繳或欠缺新穎性什麼的 是很枝節的技術性手段 在台灣-年費沒繳有一個加倍補繳期間6個月 超過了專利就死了 幾乎不可能說服法院讓他復活 (如果不贊成請找出判決,謝謝。) 但事實上專利的範圍遍及各種領域的新技術 雖然純法律人不容易進入 但我相信要進入並非不可能 因為懂化工的不一定懂電路圖 懂生化的也不一定懂力學 專利業界本身也充斥著許多本身在其專業不是那麼強的工程師(很抱歉這麼說) 但這是不可避免的,因為要什麼都懂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據我所知專利要告出大錢來 要到美國去(台灣的制度加保守的司法系統很難做出驚天動地的大判決) 台灣科技廠商最害怕的也是在美國進行訴訟 而美國的訴訟費帳單也像天文數字一樣讓台灣人嗔目結舌 真正厲害的去美國拿張牌然後"協助"美國律師進行訴訟吧 能在美國法院開庭的非native 的台灣人真正不知道有誰 (如果有真的請列出名來,讓我們好好掌聲鼓勵一下) 因為他們是真正厲害的英雄 協助台灣廠商在異鄉免受(或少受)美國匪幫的欺負 (否則至少律師費賺在台灣人自己口袋裡,肥水不落外人田) 真正厲害的專利律師要具備: 1.優異的中英文能力2.美國的牌3.專利法規知識4.美國訴訟程序5.一種或一種以上科技專業知識。 這是我的看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4.201
snowtoya:瞠 (不好意思 職業病= =) 12/19 14:46
lightnsalt:我自己覺得台灣的專利工程師本身的工程能力未必很好 12/19 14:53
tank100:但是要比社會組差也是蠻有難度的啦~ 12/19 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