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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hereian (飛)》之銘言: : 標題: Re: [新聞] 律師辱警 與當事人同上銬 : 時間: Wed Feb 2 14:53:21 2011 : 以下純粹發表一些感想,非針對個案 : : 我是覺得台灣的教育太注重考試了 : :    其實會考試的學生,不見得就是好人阿 : : 像我認識一個台大醫學系畢業的人,他的行事作風就讓我非常的不以為 : : 然,因為他整個人散發出來的氣息就是不太尊重人的傲氣,雖然我對他 : : 滿腹的學問也不得不佩服,但我完全不會有尊敬他的想法 : : 套句法律解釋的術語,『讀書人』這三個字如果做表面形式意義的解釋 : : 似乎是指『很會讀書的人』或『讀很多書而很有學問的人』 : : 但這是『讀書人』這三個字的正解嗎? : : 我個人管見認為『有學問』最多只是『讀書人』的充分條件,而非必要 : : 條件,我以為真正的必要條件是『有修養』 : : 『修養』才是一門最高深的學問,也是一門“活”的知識 : : 真正的讀書人,表現出來的不是專業的傲慢,而是恢宏的氣度 : : 就像論語中有一段孔子所說的話: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驕且吝,其餘 : : 不足觀也矣! : : 但我們的社會卻常常有相反的傾向,不問品德,只問學歷 : : 我自己過去也常常犯這種先入為主的錯誤,但自從我認識那個台大醫科 : : 畢業的人和看到一些『讀冊讀到卡架ㄆ一ㄤ』的人之後,我開始體會到 : : 愛因斯坦所說的那句話:『專家是訓練有素的狗』的深一層的意義 : : 當然啦,孰能無過,但是一個人最重要的是要有反省改過的能力,人真 : : 的是很渺小的,太過放大自己實在沒什麼意義,也是很可笑的 : : 不是嗎?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61.62.57.23 : 推 pnLin:不懂你的心得跟這案子的連結 你覺得該律師太機車嗎? 02/02 15: 03 : → pnLin:律師的當事人就在前面 一定要show給當事人看 當事人的信賴 02/02 15: 03 : → pnLin:很重要 很狗腿的長官 長官叫 或許順利,但未取得當事人信賴 02/02 15: 05 : → pnLin:不卑不亢 進退拿捏有度 但大家都是當了律師才學怎麼做律師 02/02 15: 06 : → whereian:其實我也是很衝動的人,但我有試著改一改了,呵呵~~ 02/02 15: 10 : 推 pnLin:我更好奇是這位 是否會因此 失去/贏得 當事人的信賴 02/02 15: 12 : → whereian:我不是律師,所以我說的話可能不準 02/02 15: 15 基本上,個人認為律師是服務業 服務業,拿人錢財就要予人消災 尤其這服務費還不便宜 官司輸贏是一回事,但該做的服務還是要做 法律意見、開庭、關心當事人、進度聯絡與回報 今天你進了警局,花二個月的薪水請一個律師 結果你連律師的影子都看不到,這筆錢你花的甘心嗎? 賭神至少還有後腦勺的照片可以看 不過也要看你請什麼律師啦 二個月的薪水請陳跂(請自行代入) 可能錢只夠讓計程車開到警局門口吧 進不了警局也是很正常的 有件案子,通路退供應商貨,供應商的窗口(苦主)把貨收回去 苦主核點數量,傳真回去跟通路確認金額及數量 供應商認為退貨數量太大了,認為通路亂退貨,提起民事訴訟 一審法院很懶,直接用苦主的核對傳真,直接判供應商敗訴 供應商改告苦主偽造文書,想要藉這個來逆轉民事 (沒品到極點,以後不買他們家的東西) 其實這個案子,苦主刑事一定能過關 根本不關他屁事,且供貨合約寫得清清楚楚:供應商無條件接受退貨 苦主只是點個數量而已,也沒承諾什麼權利義務 但苦主還是花了錢找律師 某次開庭,在地檢署外面 通路律師與苦主(已離職)對話 通路律師:供應商怎麼這樣搞啊,你超衰的耶 通路律師:你請律師喔,律師費很貴喔,不少錢吧 苦主:恩~~是有點負擔 但覺得還花得蠻值得的 那個偵查律師費的報價,是我就報不出去 1.被起訴機率很低低低低,當事人自己來也行 2.報價超 但苦主那句:「但覺得還蠻值得的」 應該是會讓律師很有成就感及回饋 : → whereian:但我覺得當律師也是蠻辛苦的,尤其為一些毒品或不名譽犯 02/02 15: 16 : → whereian:罪嫌疑人辯護,其實壓力真的很大 02/02 15: 17 回到這個案子 嫌犯本來就有接見律師的權利(先不討論能不能單獨談) 律師爭的不是自己的權利,是爭你委託人的權利 警察機機歪歪 誰不想坐趟來回計程車,就輕輕鬆鬆落袋 但基本的職業道德還是要有的(真的不要懷疑律師是有基本職業道德的) 拿了錢就要做事 警察機機歪歪的 律師最佳態度是該軟或是該硬,或許可能結果論吧 但不管怎樣,我可以跟你說 當事人多半不喜歡一個軟弱形象的律師 會認為這樣無法幫他爭取權利 (最理想當然是不卑不亢) 有時候是幫當事人爭取應得的權利 有時候是show給當事人看的 不是僅僅傲氣或機車這麼單純 講是這樣講 但我還是常不理解 為什麼調解時候,有些對造律師超投入的 會誤以為當事人其實是他 律師情緒比當事人還激動 分不清是在演,還是真的放感情下去銓釋 -- 趙客縵胡纓 吳鉤霜雪明 銀鞍照白馬 颯沓如流星 十步殺一人 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 深藏身與名 閑過信陵飲 脫劍膝前橫 將炙啖朱亥 持觴勸侯瀛 三杯吐然諾 五嶽倒為輕 眼花耳熱後 意氣素霓生 救趙揮金鎚 邯鄲先震驚 千秋二壯士 烜赫大梁城 縱死俠骨香 不慚世上英 誰能書閣下 白首太玄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58.74
hoboks:人生就是戲02/02 15:49
※ 編輯: pnLin 來自: 123.194.58.74 (02/02 15:57)
s606051:喔所以律師可以說他馬的?02/06 10:59
wolfsburg:S606051是在跳個屁針看到都煩了02/09 16:03
spinn:這篇真是說的太好了!! 百分百律師心聲02/18 11:35
※ 編輯: pnLin (223.140.67.123 臺灣), 12/15/2023 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