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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fm997 信箱] 作者: d055086 (hana男孩)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擦撞糾紛 法官「抓」狂 當警面飆人沒教養 時間: Tue Feb 22 12:13:33 2011 高雄地方法院藍姓法官,因座車保險桿疑遭竺姓女騎士擦撞,藍某竟公然在超商門口,對 竺姓女子興師問罪,除涉嫌「抓」竺女衣領未果,造成對方脖子挫傷外,還口出惡言,多 次辱罵「沒教養! 」甚至當著竺女母親的面,指責「妳媽怎麼教妳的! 」雙方鬧進警局 ,藍某被控公然侮辱、傷害、妨害自由。 藍法官昨天被問及此事表示,車子被撞後,原本不計較,後來在超商碰面時,要求竺女給 個道歉,對方不予理會、掉頭就走,他一時情急才出手抓人。 法官被A到 超商前理論 警方調查,去年12月23日上午8點多,藍姓法官座車停在高雄市中華三路某補習班前,他 感覺到車子一陣晃動,發現保險桿邊緣遭一名騎士擦撞,藍某經其女兒確認,得知這名女 騎士是補習班竺姓員工,原本不以為意,但5分鐘後,雙方恰巧在附近超商前碰到,藍某 開口就說,「知不知道撞到人了?」當面要求道歉。 出手拉領子 嚇到女子 竺女則說她趕著上班,並堅稱沒撞到藍某的車,不然可請交通大隊到場處理。 藍法官見竺女急著要離開,情急之下,出手「抓」對方的衣領未果,並碰觸到竺女的脖子 ,造成竺女脖子挫傷,嚇得她衝進超商求助,請店員通知同在補習班工作的母親到場幫她 解圍,這時藍某多次辱罵對方「沒教養! 」還當著竺女母親的面辱罵「妳媽怎麼教妳的 ! 」 事後要道歉 女子堅提告 今年1月21日,藍某帶著禮品,親自到該補習班,透過班主任表示要向對方致歉,但竺女 拒絕接受,並堅持提告,全案警方近日將函送高雄地檢署。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feb/22/today-so1.htm -- ※ 編輯: fm997 來自: 122.116.199.133 (02/22 18:51)
amurorei:不知道這法官平常在法庭裡面的表現怎樣?是否當王當慣了 02/22 22:50
ROCKMANX6:問題不小,後來被調去辦消債了。 02/22 22:53
ChrisBear:最高法院有法官開車違規闖紅燈被交警攔下來的時候說自己 02/22 23:23
ChrisBear:是法官 還遞名片 結果那個交警直接在罰單上寫 02/22 23:24
ChrisBear:該人自稱為法官 然後不甩那個法官直接把罰單丟給它 02/22 23:24
fm997:法庭我最大 等於世界我最大 02/22 23:52
fm997:看新聞好像曾跟律師互告過 情形是怎樣呢 02/22 23:52
whereian:法律人是怎麼了?!!這裡應該沒有人要挺那個法官了吧? 02/23 00:59
whereian:請不要有人再說因為我考不上法官,所以心態有問題了..... 02/23 01:00
whereian:就事論事,『讀書人』真的不是只會讀書而已 02/23 01:02
whereian:法律人也不該只會講法律而已,而不會互相尊重對方 02/23 01:03
Augusta:就事論事,該法官不等於「法律人」這個全稱詞...這不是心 02/23 01:21
Augusta:態的問題,可能是更基本的邏輯問題...我想這板多數人也都 02/23 01:22
Augusta:是不會苟同那個法官的處事態度...如果你不是邏輯有問題, 02/23 01:23
Augusta:那就真的是欠人噓......想想吧...... 02/23 01:23
whereian:我的邏輯當然有問題,因為我沒考上律師和法官 02/23 01:24
whereian:但是我相信噓人不是律師和法官的專利 02/23 01:24
whereian:律師辱警說去看法條啦!法官按著女生的脖子說沒教養! 02/23 01:28
whereian:然後法律界還是會有些人對這裡道德要求有不同的見解 02/23 01:29
whereian:我想這不只是我會說法律人怎麼了?很多人都會有這個疑問 02/23 01:30
whereian:一個行業如果沒有自律,我想那個行業不會得到太多的尊重 02/23 01:31
whereian:就算錢賺得再多也一樣 02/23 01:33
whereian:講了一堆讓很多人不中聽的話,也許我太多嘴了,呼~~ 02/23 01:35
seekforever:叫警察去看法條如果算是侮辱 那也是警察自我侮辱 02/23 01:41
seekforever:法官也是人 他個人沒風度關其他念法律的人屁事? 02/23 01:42
seekforever:你是不是不知道以偏概全是一種邏輯謬誤? 02/23 01:43
whereian:呵呵,好好好,那個律師的態度和用語不是侮辱,我投降 02/23 01:46
seekforever:搞請楚狀況,是該警察違法濫權,叫他去看法條算侮辱? 02/23 01:47
whereian:改天如果有人用那種態度和用語跟我講話,我將發揮唾面自 02/23 01:48
seekforever:那翻法典給他看算不算侮辱?唸法條給他聽算不算侮辱? 02/23 01:48
Eventis:依法行政是法治國基本原則,職故,法條沒在更新可認不適任. 02/23 01:49
whereian:乾的偉大情操,大聲的謝謝他送給我這麼好聽的話語! 02/23 01:49
whereian:這樣可以了吧! 02/23 01:49
Eventis:至於「他馬的」算不算侮辱,可以再研究. 02/23 01:49
seekforever:如果我是警察 連法律程序都不懂 被人家這樣說 02/23 01:49
seekforever:我不會感到被侮辱 只會覺得非常羞恥 02/23 01:50
whereian:人家是律師ㄟ,怎麼可能出言去侮辱別人,一定是我耳包聽 02/23 01:51
whereian:錯了,千錯萬錯都是我的錯 02/23 01:51
seekforever:我覺得這個版可貴之處就是有您跟費爾巴哈這樣的大大 02/23 01:52
seekforever:我相信別的版對於言論自由的保障不會那麼周到 02/23 01:52
Eventis:喔,我看見認諾了,依民訴384下認諾判決,逕以耳包結案..(逃) 02/23 01:53
seekforever:既然無法溝通,我想還是跟你說聲晚安早點睡吧。 02/23 01:53
whereian:我不敢當喔,s大遠比我厲害太多了 02/23 01:57
whereian:e大,我不只認諾,我還歡迎大家送我『他馬的』這三個字 02/23 02:00
whereian:尤其具有律師資格的人送給我的這三個字的『金玉良言』阿 02/23 02:01
whereian:真的,律師講這三個字真的是金玉良言,我不騙你,呵呵 02/23 02:02
whereian:算了,千錯萬錯都是我不該批判那個律師,浪費時間而已 02/23 02:22
lukehong:原來警察不用讀書? 也難怪了法條都沒更新 02/23 03:01
ROCKMANX6:考試都寫一堆以偏概全的論點,所以才屢考不上嗎? 02/23 11:09
majunwhite:我想..考不上很大的原因應該是題目的真意都沒看懂吧... 02/23 11:40
AKIYAMA:恕我駑鈍 請問怎麼看出有人要挺這個法官? 02/23 11:49
ROCKMANX6:whereian要不要到PublicServan板PO?這邊是律師板。 02/23 12:34
ROCKMANX6:更何況我上法務部網站查了一下,此位法官並未申請律師資 02/23 12:35
ROCKMANX6:格,你要叫陣也是去那邊才對。 02/23 12:35
ROCKMANX6:如果只想鞭法律人,你應該把本篇新聞轉貼到所有大學法律 02/23 12:36
ROCKMANX6:系所在PTT的系板或班板。 02/23 12:36
defent:whereian人狠nice的,這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 02/23 14:29
snowtoya:哪種人裡不會出敗類?以偏概全還真是酸葡萄心理人的專利 02/23 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