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cott2009:檢察官告人也不是百分百,所有的案件都叫做個案 04/15 18:47
推 POPSTAR5566:請問那位是謝某嗎 04/15 19:09
推 clouder:謝某吧^^ 04/15 19:26
※ 編輯: kcchen 來自: 114.36.57.133 (04/15 20:27)
推 JackeyChen:不是有一則故事嗎?當你用食指指著別人,你其他四根手 04/15 21:56
→ JackeyChen:指正對著你自己 (好像是這樣吧??) 04/15 21:56
推 kiddking:不得不推 04/15 22:23
→ pochengh:不得不推一些鄉愿的想法 04/15 22:27
推 liping27:我是盧老師的學生..我也不認為教刑法的人就必須忍受別人 04/15 22:45
→ liping27:無端的謾罵! 04/15 22:45
噓 nengneng:純噓樓上,原來教刑法的就可以浪費訴訟資源跟濫用訴訟程 04/15 23:53
→ nengneng:序恫嚇「無辜的鄉民」啊,那些被騙去和解的人真虧.... 04/15 23:54
→ POPSTAR5566:訴訟制度既然放在那邊 是人都可以去玩玩看 無關是否教 04/15 23:56
→ POPSTAR5566:刑法 只不過勝敗結果還是要端看當初自己做了什麼事 04/15 23:56
→ lightnsalt:公然侮辱跟誹謗應該從刑法中去除,改為民事侵權 04/16 00:40
→ lightnsalt:這樣雙方當事人毋須使用檢察官。 04/16 00:41
→ ChrisBear:「無辜的鄉民」?君不知一群無腦鄉民推文罵人太超過 04/16 07:55
→ ChrisBear:盧教授的行為個人不予置評 但確實被告的鄉民中有些 04/16 07:56
→ ChrisBear:罵人罵太明顯 04/16 07:56
推 dswen:覺得老師應該選擇性的提告吧,一下言論真的還好 04/16 08:41
→ staff23:樓樓上示範的非常明確 04/16 08:44
→ deeblue:與其說老師的問題 不如說是檢察官的問題 04/16 10:07
推 JackeyChen:檢察官? 04/16 11:11
噓 liping27:純噓nengneng,何謂浪費訴訟資源?就憑檢察官主觀認定? 04/16 11:15
噓 bbs198105:回答樓上,何謂浪費訴訟資源,係我個人主觀認定,可嗎? 04/16 11:40
推 PinkyWang:有人推文" KOBE XXX " 不知道這樣會不會被告~ 04/16 11:41
噓 liping27:給bbs198105,當然可以阿! 04/16 11:45
推 Fideism:台大生失業 台大不是職業訓練所 04/16 12:28
→ Fideism:刑法大師告輸 學刑法不是用來告人XD 04/16 12:28
推 hugosapphire:檢察官有問題? 本案檢察官有哪裡不對嗎,請問一下? 04/16 15:24
→ zoonead:沒有看卷 很難說對或錯 04/16 16:14
→ ps5566:等再議吧 看看高檢檢察官怎看 04/16 18:14
→ Eventis:不知道這個案子過去,下一版老師的刑分會不會對公然侮辱的 04/16 18:15
→ Eventis:標準更深有體會,詳為推闡. 04/16 18:16
推 ps5566:刑分看高點方律師的吧 04/16 18:17
→ Eventis:還有熊貓書,東茂師和楮劍鴻,這本是對照的,方律師的翻過但 04/16 18:25
→ Eventis:沒想帶回家.上面那一推只是對照盧老師書裡對該罪的評論,用 04/16 18:25
→ Eventis:字上倒不像熊貓書對該罪章的評價,有明顯好惡,只提到標準不 04/16 18:26
→ Eventis:一的問題. 04/16 18:26
推 ChrisBear:staff23別忘記你的言論自由權大著... 04/16 20:51
推 lpgaga5566::staff23大大~我盼了好久阿~ 04/16 22:17
→ senior:標題就錯字了... 04/17 15:15
→ thirdlittle:毀謗XD 04/17 16:13
※ 編輯: kcchen 來自: 114.36.51.187 (04/18 11:21)
※ 編輯: kcchen 來自: 114.36.51.187 (04/18 11:22)
→ kcchen:感激樓上兩位指正,已更正標題之錯字。 04/18 19:33
→ georgeko:台大當然不是職業訓練所,台大是失業訓練所 04/18 23:13
→ georgeko:毀謗,誹謗是社會慣習互用的,語言不是定格的,是一直變化的 04/18 23:15
→ georgeko:立法諸公國文程度真的有比較好嗎?秘密祕密真的天差地遠嗎 04/18 23:16
→ senior:語言不是定格的 專有名詞是。 05/12 22:06
推 Shakespeares:這篇文章真是精彩!!! 01/22 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