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bs198105:拿岳飛打張飛,請博版面也不是這樣。 04/26 22:34
推 zoonead:我覺得舉例很恰當啊,當初就是類似這樣的情況 04/26 22:41
推 bbs198105:二樓,恐嚇危安罪和加重毀謗罪類似? 考慮告兩個人跟已 04/26 22:56
→ bbs198105:經告一百人以上類似? 小弟駑鈍,看不出類似之處何在! 04/26 22:56
→ ParlarWu:之前推文也有舉恐嚇罪出來 這跟公然汙辱才不能類比吧 04/26 23:12
→ ParlarWu:你告恐嚇是要怎漾和解然後撤回告訴 04/26 23:13
→ ParlarWu:對 就是zoo大你舉的例 這根本完全不同的例子阿 04/26 23:14
推 rebica:這...博版面博太大了吧! 04/27 00:47
推 ChrisBear:之前八卦版推文有很多都指名道姓的罵... 04/27 00:48
→ kiddking:誹謗本來就該除罪化 04/27 15:38
推 JackeyChen:該除罪化的東西好多呢 科科 不過百分之一千不會有共識 04/27 16:35
推 zoonead:之前八掛版出現的漫罵 除了針對老師本人的誹謗外,還有對 04/27 19:48
→ zoonead:小朋友的恐嚇 或許是想像競合犯 但實務上對和解案件的作法 04/27 19:49
→ zoonead:樓上諸位都是律師 應該都了解意義 不用多提撤不撤回 04/27 19:50
→ zoonead:我想我的意思就到這裡 敬祝諸位平安健康 諸事順利 :) 04/27 19:51
推 bbs198105:樓上你想表達什麼,說實在我看不太懂耶。 04/27 22:10
推 whereian:涉及公共事務,美國:絕對保障,德國:相對保障,台灣呢 05/01 00:48
推 whereian:說好的言論自由,說好的人性尊嚴,利益衡量還有一番拉扯 05/01 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