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bsolution:幫他辯護和幫他脫罪是兩回事(雖然我自己是不接刑案) XD 05/17 13:42
→ whereian:其實如果想成做生意,在接案件的時候會不會不那麼掙扎了? 05/17 13:48
→ whereian:律師如果每個案件都有道德感情,會不會就去喝西北風了? 05/17 13:49
→ whereian:畢竟來找律師的,很多不是重大犯罪,就是雞鳴狗盜之徒吧? 05/17 13:53
推 ROCKMANX6:法扶跟義辯的刑案多的是這種的,性侵、殺人等等。 05/17 14:00
推 ixixet:家暴中心和家事法庭走一趟,案件多得很(以桃園來說)= = 05/17 14:00
→ ixixet:保護令很容易請到,但糾紛就很難解開了 05/17 14:01
推 pohan88:那直接規定殺人犯不能請律師不就更好,你覺得有可能嗎?! 05/17 14:23
→ stackton:平野龍一(司法官考試口試委員):「假設在絕對需要律師 05/17 17:06
→ snowtoya:幫麥可傑克森打贏官司又如何??不懂 05/17 17:07
→ stackton:協助的辯護案件裡,找遍全日本,卻找不到一個願意的律師 05/17 17:07
→ stackton:這時候,法院應該如何判決?」 05/17 17:07
→ stackton:熊本典道(考生):「這時候,法院唯一能作的,就是無罪 05/17 17:07
→ stackton:判決」── 1960年日本司法考試口試會場 05/17 17:08
推 amurorei:憲法規定人民有訴訟權,又無罪推定是刑事審判的重要原則 05/17 17:16
→ amurorei:1F有說了,辯護、維護被告的權利不代表曲意、違法幫被告 05/17 17:17
→ amurorei:脫罪。原PO憑甚麼認為IMF總裁一定有作他被指控的無恥舉止 05/17 17:17
→ defent:眾人皆曰可殺,無訟權亦無妨,沒事立法爭勞,出問題司法擔 05/17 17:22
→ whereian:我又為什麼不能認為他一定有做?無罪推定原則拘束我? 05/17 21:26
推 amurorei:視無罪推定原則於無物,也難怪會提出律師不應該幫被告辯 05/17 21:30
→ amurorei:護這種訴求了 05/17 21:30
→ whereian:我這樣就算視無罪推定原則為無物?那法官都不要押人算了 05/17 21:31
→ whereian:有律師要去替他辯護,歡迎阿!我有說不可以去替他辯護嗎 05/17 21:34
推 amurorei:我有說你有說不可以幫他辯護嗎?你文章第三段自己看清楚 05/17 21:37
→ whereian:IMF總裁已被羈押,涉嫌重大的程度絕對足以令人推定他犯罪 05/17 21:38
→ amurorei:至於無罪推定對你而言究竟是怎樣的變形蟲恕我沒興趣探討 05/17 21:38
推 Matsui:羈押推定犯罪! 05/17 21:39
推 TwinA:當初大家也都認為江國慶有姦殺小女孩啊,原PO有想過這件事嗎 05/17 21:40
→ TwinA:你說有就有,你是神還是IMF總裁皮膚表層的細菌有親眼看到? 05/17 21:41
→ whereian:不知道是我的文意表達不清,還是你的認知錯誤? 05/17 21:41
→ whereian:江國慶變成好多人的護身符了! 05/17 21:43
→ whereian:西方的司法系統如果淪落到跟十幾年前台灣的軍法系統一樣 05/17 21:45
→ whereian:那IMF總裁也真夠冤了! 05/17 21:46
推 Matsui:IMF總裁當然不會被打,但是你以為英美現在沒有警察打人嗎? 05/17 21:47
→ Matsui:這實在是很可愛的想法 05/17 21:47
→ whereian:是喔,堂堂IMF總裁捏,恕小弟愚鈍,無法想像 05/17 21:49
→ whereian:不過我的重點不是IMF總裁,而是該死的婚姻暴力施暴者 05/17 21:51
→ whereian:如果有人要推定那色鬼總裁無罪,我認了,恕不奉陪討論他 05/17 21:53
推 happyYouzi:法官又不是笨蛋 有律師不等於勝訴好嗎 05/17 22:53
推 bluekea:這世界上只有兩個角色會知道一切真相 一個是神 一個是記者 05/17 22:56
推 balawalking:應該是三個,還有一個是偉大的鄉民(們?) 05/17 23:19
推 Dexter:嘻嘻,鄉民的正義感覺都很可愛。 05/17 23:42
→ dianna72:法律門外漢真的是只能在電影中幻想一切 05/18 00:11
推 lukehong:犯罪推定原則 這真是偉大的發明阿~~ 05/18 00:18
推 balawalking:犯罪推定原則,係指經媒體報導即為成立犯罪之推定嗎XD 05/18 00:36
推 darkmanx2:保護的再周延,加害人執意犯案你又能奈他何?就算今天家 05/18 00:37
→ darkmanx2:暴改成只要有家暴行為就關五年,五年出來第一天老公就殺 05/18 00:37
→ darkmanx2:了老婆洩憤,你能奈他何? 05/18 00:37
推 zoonead:ㄟ 事實是法院認定的 在法院認定有罪之前 被告都是無罪的 05/18 00:49
→ zoonead:不能僅因被告可能涉嫌家暴 就剝奪其辯護權 遑論其有無辜的 05/18 00:50
→ zoonead:可能性 法律條文可以修改 但不宜擅斷、剝奪被告的地位 05/18 00:51
推 alstonfju:去把下流正義看完後 你就知道現實的困難點在哪了 05/18 15:32
推 itski:怕是他把下流正義看完後 還無法發現你說的那個點在哪裡 05/20 23:35
噓 rubyshia:大家太客氣!律師為其辯護的細節這麼多,幫他辯護又不是幫 05/21 12:05
→ rubyshia:他脫罪、幫他說謊!看了一則新聞就跑來質問律師幹嘛幫被 05/21 12:06
→ rubyshia:告辯護,我想請問你希望哪些人不要被辯護的列個清單吧! 05/21 12:07
推 didadi:我推薦一本書,林肯律師,或許能夠回答你的問題 05/30 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