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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一些想法。 ※ 引述《cattiger (123鼓勵鼓勵)》之銘言: : 我國目前有律師資格的大概有1萬1千多人 扣掉去當司法官 教授 : 法務等其他工作 大概實際執業有7千多人 : 以目前的錄取率 加上司法官錄取人數降低的衝擊 : 假設1各律師工作30年後才退休 估計10年後市場有17000各律師 : 30年後 大概有30000各律師 : 司法官跟律師 比大概是 1比10 : 日本這幾年來雖然法學教育改成法科大學院畢業才可報考司法試驗 ^^^^^^^^^^^^^^^^^^^^^^^^^^^^^^^^^^^^^^^^^^^^^^^^^^^^^^^^^^ 日本這些法科大學院學費很貴, 可是上課方式卻和大學部差不多, 其實補習班的功能就可以取代了! 這種資格限制方式, 有點像是學生要用重唸一次更貴的大學部的方式, 來取得考試資格。 : 但是法科大學院 仍然廣設於各校園 全國有84所 : 跟一開始 只想成立12所法科大學院的初衷不同 : 司法試驗的錄取率提高到30幾啪 但是仍有30幾所法科大學院 : 至今無畢業生通過司法試驗 : 日本文部省直接以行政指導的方式 下令命這些法科大學院關門 ^^^^^^^^^^^^^^^^^^^^^^^^^^^^^^^^^^^^^^^^^^^^^^^^^^^^^^^^ : 但是日本全國的律師數量在新制實施後 仍然上升到30000名 ^^^^^^^^^^^^^^^^^^^^^^^^^^^^^^^^^^^^^^^^^^^^^^^^^^^^^ : 律師強制加入各公會 各公會定期評鑑 發布名單 ^^^^^^^^^^^^^^^^^^^^^^^^^^^^^^^^^^^^^^^^^^^^ 我個人是覺得,日本的法科大學院制度,本身有很大的問題。 我在日本上課的時候, 日本的學生普遍都覺得law school增加了他們的負擔, 這就是為什麼早稻田會有一大堆海報宣傳:助學貸款一定要還! 因為學費真的很貴,有些人唸完以後沒辦法還。 再加上考試有限制!!!---畢業後五年之內考三次。 這很恐怖~~ 五年之內考不上或者是考三次沒考上,就永遠失去考試資格! 雖然德國只能考兩次更恐怖,但至少不像日本這麼慘忍, 日本學生要是畢業後五年之內三次沒有考上, 不僅是失去考試資格而已, 更慘的是還要背負約台幣150萬以上的債務。 沒有考上律師的下場,是台灣學生難以想像的。 雖然錄取率33%了!!但是還是有67%的日本學生愁雲慘霧~~ 日本真正能控制法曹素質的方式, 就是你這段所說的,是來自於國家的行政權直接干預的結果。 日本和台灣很不一樣!!! 日本是一個「行政國家」~~ 日本人的國民性和文化,讓他們不喜歡上法院, 很多事情都希望透過行政來解決。 所以日本有很強大而且很權威的行政系統,這是台灣和德國沒有的。 這就是為什麼日本會有「行政指導」這種獨步全球的法律發明的原因! 可是台灣沒辦法! 台灣的行政權沒有像日本這麼強大, 也沒有被民眾賦予像日本人對他們政府機關的那種信賴。 日本在採取問題很多的法科大學院制度以後, 因為有國家行政權做最後一道把關的關係, 充其量製造的問題就只有增加考生的成本而已, 律師的素質在提高錄取率以後,還是能有效控管。 可是台灣要是採用了法科大學院制度, 那就慘了~~>< 等於所有的科法所學費都要倍增, 但是學到的東西沒有改變, 美國的法學院至少有類似建教合作的實務學習機會, 而且他們的老師也完全以培養學生實務能力為教學目的, 收這樣高的學費是有一定合理性的。 日本不是,教的東西和大學差不了多少,完全以考試為主, 可是學費很高!! 簡單的說, 日本的law school以「提升考試能力」取向而收高學費。 美國的law school以「培養工作能力」取向而收高學費。 很明顯的,日本的制度不合理。 要培養考試能力,去補習班就夠了~~ : 律師無不戰戰兢兢 : 法曹(裁判官及檢事)總數量 約為1800名 : 比例為 1比15 : 制度保障上日本有1億2千萬的人口 準備程序不分輕重罪強制委任律師 : 來保障律師生活 : 東大京大的律師 起薪每月約為90萬日圓 : 資深律師超過150萬日圓的很多 : 並有文部省在為法律人畢業素質把關 : 所以在日本三合一考試分發時 學生依序為 法官 再來是律師 最後才是檢察官 : 律師不僅有財富也有僅次於法官的社會地位 : 最糟的學生去幹學者....神奇吧 : 反觀台灣.....台灣有啥???????????? : 法律系廣設 重來不評鑑 : 錄取率提高 換來的是律師訓練更空洞 : 律師無評鑑制度 案源不穩定的情況下 : 換來的是律師亂搶案 訴訟品質低劣 : 人口僅有2千3百萬 卻跟隔壁日本幾乎有相同人數的法曹跟在野法曹 : 法曹集體的地位低落 換來的不自愛跟不自律.....唉 不談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5.197.4
niceday:意思是台灣適合引進作五年內考三次~不上就失格的制度嗎? 09/28 13:31
niceday:這聽起來不錯阿~讓學生有停損點..搭配提高錄取率 09/28 13:31
niceday:應該可行了八 09/28 13:31
ChrisBear:台灣引進會跳腳吧 09/28 13:34
preattyall:國考版會先暴動 09/28 13:38
triumphant:我的文章裡面完全沒有一樓說的意思啊~你是怎麼理解的? 09/28 15:09
onei:這篇文章的主旨可能要搭配上一篇才比較能瞭解作者的本意 09/28 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