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consider (reconsider)
看板Lawyer
標題Re: 請問合署律師勞健保問題
時間Sun Feb 5 14:50:14 2012
※ 引述《skb ( NN NN )》之銘言:
: 請問各位道長,
: 如要自己出來執業與別人已經存在的事務所合署,
: 我自己該如何投保勞健保?
: 需要形式上自己再設立一家事務所及扣繳單位、投保單位嗎?
: (因為設立事務所要附房屋稅單及租約,但是我過去合署,租約是主持律師簽的)
: 想請教各位道長的經驗,
: 感恩。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61.228.24.43
: 推 Homeyu:投保勞健保不需要房屋稅單跟租約,勞保是以「XXX律師」做 09/08 19:24
: → Homeyu:投保單位;健保則是以事務所名稱為投保單位 09/08 19:24
: 推 Homeyu:你勞保可以檢附公會證書、律師證書等自己設立一個單位。 09/08 19:27
: 推 CKun:請問自行執業的健保費是不是特貴呀? 從自付20%變成90% ? 09/12 22:28
: → CKun:投保單位負擔:60% 個人負擔:30% 政府負擔:10% 09/12 22:29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及施行細則的規定: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屬第一類被保險人;
以其服務機關、學校、事業、機構、雇主或所屬團體為投保單位;
以被保險人所屬團體為投保單位,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指其所屬之公會。
這樣看起來是可以直接以「律師公會」為投保單位
但似乎未見公會有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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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50.198
→ OttoMayer:律師公會我問過,沒辦法。 02/06 13:41
→ reconsider:WHY? 法規都已經明定了... 02/06 20:07
推 angelalei:健保應該可以以XXX律師為投保單位 02/07 10:23
→ reconsider:勞保確定須以主持律師而非事務所名義申設投保單位 02/10 13:46
→ reconsider:健保也是一樣嗎?又律師公會不是律師所屬團體?! 02/10 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