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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12.03.26 03:01 pm 律師轉任法官,今年錄取人數創新高達21人,司法院長賴浩敏上午親赴司法人員 研習所舉行職前訓練開訓典禮。從今年7月法官法正式上路後,司法院將逐年增加 甄試律師轉任法官的人數,並逐年降低考試進用法官的人數比率,預計在民國111 年,將考試錄取人數降到只剩2成,以達到法官多元進用的目標。 馬英九總統、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前國民黨秘書長金溥聰等人,有關民事損害 賠償官司的委任律師洪文浚,也在這波律師轉任的錄取名單之中,不過,據了解, 洪律師因另有要事,無法趕得及上午的職前訓練,已向司訓所申請保留。 司法院長賴浩敏上午致詞時,特別希望律師將司法院多元進用法官的政策廣為周知 ,以號召更多優秀的律師同道,在累積相當的實務經驗後,加入法官的行列。 賴浩敏說,經甄試轉任法官的律師,卸下鑲白色邊的法袍,未來將改披鑲藍色邊的 法袍,在法庭活動中的角色,從訴訟代理人、辯護人,轉變為裁判者。他認為,二 者之間的角色轉變很大,在心態上必須做好調適,否則必定難以稱職。 賴浩敏說,法官人事制度的改革是重點之一,由於社會普遍認為全然採取考試進用 制度的結果,造成法官年紀過輕、社會歷練不足,以及法官自年輕起,長期在封閉 的司法體系內工作,以致與外界隔絕,產生疏離現象。 賴浩敏表示,外界對於判決結果未能符合預期時,動輒以「恐龍法官」、「娃娃法 官」、「奶嘴法官」等封號加以指責、貶抑,他認為,這些批評並非全然無的放矢 ,反而應嚴肅面對、檢討。 賴浩敏表示,法官多元進用方案是司法改革的首要政策之一,以鼓勵優秀的律師、 檢察官、學者、公務員轉任法官,以期降低外界對於考試錄取法官年齡過輕、閱歷 不足的質疑。 【2012/03/26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http://tinyurl.com/76963r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53.212
meianhua:喔喔 我也想拚轉任 考試考倦了又不一定考得上 03/26 19:03
meianhua:有至於法官的律師是否現在就要開始準備了? 03/26 19:04
hiphoprabbit:撐到六年再轉投報率最高 XD 03/26 19:52
JackeyChen:恭喜這22(-1)位大小道長了 科科 雖然司法院只有號碼榜 03/26 22:05
ROCKMANX6:高雄這邊占的比例看來不低。 03/26 22:32
StarCatcher:推三樓h大:D 03/27 08:15
ffiva:待遇如何? 03/27 08:33
delhouse:看新聞最年輕的才28歲 律師執業三年 03/27 09:29
hiphoprabbit:光是近一年半實務訓練的薪水每月四萬就讓你賠死 03/27 09:34
fm997:想當法官入公門 應該早就不計較賠不賠的問題:P 03/27 10:23
zoonead:推樓上 03/27 10:41
hiphoprabbit:除了司訓期間的差異 還有候補二年跟六年的差別 03/27 13:11
Snoopy1111:以期降低外界對於考試錄取法官年齡過輕閱歷不足的質疑 03/27 14:43
Snoopy1111:結果錄取人裡有28歲執業三年的律師..好像有點矛盾.. 03/27 14:45
Snoopy1111:當然二十四、五歲就考上律師也是很厲害~ 只是.... 03/27 14:46
cyora:現在已經放寬至3年即可轉任了嗎? 03/27 16:12
changchunlun:這新聞第二段怪怪的XDDDD 03/27 17:24
armaniblues:為何撐到六年投報率最高呢? 03/27 22:00
meianhua:我也有疑問 看來是三年後馬上轉投報率不就更高 月退十萬 03/28 00:22
changchunlun:記者新聞寫得有點問題,第二段開頭少寫了「曾辦理」 03/28 22:13
changchunlun:讓我以為馬英九、吳伯雄、金溥聰也轉任法官了(大誤) 03/28 22:14
kaky:都說是委任律師了再加上曾辦理只是綴字 03/29 00:09
hiphoprabbit:三年或六年 法條不是有寫 有候補跟司訓期間的差異 03/29 09:03
hiphoprabbit:如果有律師在外的薪水九萬多 司訓長短薪水會差很多 03/29 09:03
cgwanlin:實習幾個月而已 應該是不用太計較 03/29 19:27
hiphoprabbit:見仁見智吧 差了快一年 差好幾十萬 03/29 19:54
fm997:當了法官 才少了幾10萬很重要嗎 XD 03/29 22:41
simon5955qoo:<樓上以為當法官很爽?除了在法庭裡那一面之外,大 03/29 22:50
simon5955qoo:部分時間都在辦公室跟判決奮鬥,那超無聊的~ 03/29 22:51
fm997:這就要請法官自己來說比較準囉XD 03/29 22:54
hiphoprabbit:你覺得不重要別人覺得重要阿 莫名其妙 03/30 09:27
fm997:你覺得重要別人覺得不重要阿 莫名其妙 03/30 09:55
hiphoprabbit:我只是覺得你很閒而已 連這種事也要找人抬槓 無聊 03/30 10:02
fm997:你不也再陪我抬槓嗎 XD 03/30 10:04
hiphoprabbit:幾十萬重不重要都說是見人見智了 還硬要在那邊吵 03/30 10:04
hiphoprabbit:幾十萬重不重要這種事有客觀上對錯可言嗎?你在爭什麼 03/30 10:06
fm997:現在是誰在爭 XD 03/30 10:09
Rolleight:我也以為馬英九轉任法官.....XD 03/31 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