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OCKMANX6:大學那種環境能給你實習得到什麼鬼 04/04 14:46
推 goldenmean:民訴會實習到邱老斯的一堆______。 04/04 14:51
→ goldenmean:刑訴會德派美派大亂鬥 然後不會寫調查證據聲請狀 04/04 14:52
推 ltlbest:我覺得實習對當事人會更有保障@@ 04/04 15:18
→ beyondthee:對呀 我的意思是還是要實習 只是納入大學法律學程中 04/04 15:19
→ beyondthee:而不是真的考上了才要考生自己去找實習找得半死 04/04 15:19
→ keyman0208:樓上的方式就是現行醫學系的模式。但是,假使要真材實 04/04 15:22
→ keyman0208:料,的訓練法律系學生,那哪些事務所或是待訓機關要承 04/04 15:23
→ keyman0208:接?問題反而更大,假使是老師教的訴訟寫作,那我想訓 04/04 15:23
→ keyman0208:練效果應屬有限,應無法與現行實習的效果等量齊觀。 04/04 15:24
→ keyman0208:另,假使是學分班考取者,將來又如何實習?雙軌制? 04/04 15:25
→ beyondthee:我記得在大學修教育學程的人 實習好像也是必修 04/04 15:27
→ beyondthee:所以如果只修學分班的人 應該還是可以修實習學分 04/04 15:27
推 jason7223:沒考上沒有要執業幹嘛實習 04/04 16:39
→ jason7223:老話一句 你在BG FS的問題解決了嗎???這比較要緊啦。 04/04 16:39
推 ROCKMANX6:他在BG和FS實習期滿,已經實任了。 04/04 17:04
推 cattiger:交大科法所的研究生有到法院實習 但跟實施執業仍有差距 04/04 17:11
推 ltlbest:其實在大學時期自己去事務所打工比若學校納入實習更實在 04/04 20:08
推 ltlbest:覺得大學課程設計能實務活用時事化較實益,且一併做好配套 04/04 20:12
→ ffiva:就是便宜的撰狀法務呀 04/04 20:31
推 tns:沒考上的不想考的或不想執業的逼他實習幹嘛 04/04 21:17
推 cattiger:那就改學士後法律吧 不想考來念爽的喔 04/04 21:42
→ cattiger:臺灣就是學費太便宜 教育資源都在浪費 04/04 21:43
推 jason7223:喔,原來走法律學術也是浪費,come on只有考試是唯一嗎 04/04 23:12
→ jason7223:考不考關學費闢室。 04/04 23:13
→ cattiger:那美國法學院安排學生去實習 原來是自找麻煩呀 04/04 23:20
→ cattiger:我國的學費便宜是真的 學生搞不清楚自己要啥就進大學了 04/04 23:22
推 chaung:考進來後發現不想走實務想鑽研學術的應該也是有 04/04 23:42
推 jason7223:拜託,你不是在批評不考幹嘛念,怎麼又跳到實習與否了呢 04/04 23:46
推 cattiger:我是針對要不要實習吧??? 04/04 23:46
→ cattiger:我有談到交大已經在推實習 版友說有些人不想考何必實習 04/04 23:48
推 cattiger:你考不考 實習對你都有幫助 04/04 23:50
→ cattiger:何況原PO不就是想為律師找不到實習找一條活路嗎? 04/04 23:51
推 jack10630:正確錄取率是10.89% 邁向16%(25%?) 04/04 23:53
→ cattiger:目前規劃是到16% 就看公會態度啦 04/04 23:55
推 ROCKMANX6:公會應該是會支持16%,這樣才有更多奴隸可供驅使。 04/05 00:34
推 dakkk:我去聽過吳x周的課 他說律師多是趨勢 04/05 03:05
→ dakkk:台灣目前的事務所規模不夠大 也不是用team的方式 04/05 03:05
→ dakkk:不容易跟國際接軌 04/05 03:05
→ dakkk:不過我的重點是 似乎法學大老是支持愈多愈好的 04/05 03:06
推 Scholz:最好公費也可以跟美國等先進國家接軌? 04/05 09:42
推 RobertAlexy:是不是Team的重點是客戶願不願意付Team的錢 04/05 12:53
推 snowduke:不然來個99趴,這樣人多勢眾,感覺很猛! 04/05 17:38
→ beyondthee:乾脆依次11000人全部通過一起當律師好了 省得麻煩@@ 04/05 17:43
→ preattyall:董保城的最終目標是幾%? 04/05 18:00
→ reebok2121:我還是想要問原PO 在FS SEX BG版的問題解決了嗎????? 04/05 23:43
→ reebok2121:原PO又帥能力又強又在商務大所....應該不用擔心 04/05 23:45
→ reebok2121:雖然原PO是人生勝利組 但是還是不可以當恐怖情人喔 04/05 23:47
→ itski:恐怖情人是指? 04/06 02:02
→ didadi:法律系大學生其實可以參加很多法律服務,我大學時沒參加學 04/06 09:25
→ didadi:校的法律服務社而光參加校外的法律服務機構就參加了三個, 04/06 09:26
→ didadi:有些事不需要硬定成政策強制要求,自己有心就會去做,請問 04/06 09:26
→ didadi:你這樣主張但有去做過嗎? 04/06 09:27
→ reebok2121:itski BG版 04/06 15:03
→ changchunlun:有卦~ 04/07 06:31
→ Augusta:刪掉了的樣子,很好奇@@ 04/07 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