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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律師應該像醫師一樣 分科 醫師有專科醫師 律師也要有專科律師 怎麼分科法呢 應該是申請而非考試 例如說 要有100個掛名之刑事案件 (我覺得至少100個不為過) 才能申請+認證成刑事專科律師 諸如此類 一來保障民眾權益 二來律師專業度>人脈 就像律師要轉申請專利師執照 條件要幾年內打過幾個智財案件一樣 不然一年一千個律師 很快的當律師跟路邊修摩托車的一樣多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0.125.54
snowduke:現在案源都少得可憐了,還讓你分科哩..... 05/09 00:32
dakkk:你進不同類型的事務所 其實就算是分科吧 05/09 00:33
playhome:等有刑事專科律師時,非刑事專科律師如何取得100個案件呢 05/09 06:07
playhome:何況現在有些律師十年也沒接過100件刑事 05/09 06:08
playhome:有的話,也多是毒品案,這增加不了多少經驗值吧!? 05/09 06:09
J98:顯而易見的應對方式就是 每個當事人名下都掛滿律師XDXD 05/09 09:53
preattyall:箭已入骨,鋸箭法難以治本 05/09 12:08
playhome:掛名費一千元XD 05/09 17:02
Snoopy1111:如果問題是律師超量,那分科之後還會超量啊... 05/09 18:54
ffiva:今天你設了這個條件,明天,又會有另外一個條件出來 05/09 19:38
letita:大事務所的老闆一年掛名量應該超過一千件吧 05/09 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