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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說的只有一件事, 一個社會最重要的就是公平正義, 只要透過正當程序、合法方式所調查出來的公平正義, 無論是檢察官或法官調查出來的,無論是對被告有利或不利的, 都無損於公平正義需要被還原被伸張的本質, 雖然在律師板說這個簡直是找噓。 更不用說很多證據在調查出來之前,你怎麼知道會對被告有利還是不利, 如果要先設一把尺,只要會對被告不利就不調查,法官本身已然不公正了。 我是不管最高法院怎麼想為自家人解套省事, 反正我會調查到底,最後是還被告清白也好、是讓被告罪嫌更重也好, 可以做的事不做,法院關上這道門等同讓出路來給黑道開門, 公平正義一件件累積起來不被伸張的結果, 只會造成更多的社會案件遺毒甚深。 ※ 引述《hifree (hifree)》之銘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24.32
antisophia:問題是難以保證每個官都這樣啊 05/15 09:38
stackton:什麼是正當程序跟合法方式呢?如果最高法院這個決議在下 05/15 21:23
stackton:次刑訴修法變成法律條文了, 鈞院要拒絕適用法律嗎?XD 05/15 21:24
stackton:這讓我想起一個笑話,有一個案子,檢辯雙方同意要認罪協 05/15 21:25
stackton:商了,但是休庭向法官陳報雙方要認罪協商時,法官不准。 05/15 21:25
stackton:理由是他覺得這個制度違反公平正義。於是檢辯雙方摸摸鼻 05/15 21:26
stackton:子繼續完成通常審判程序。出庭後旁聽的律師笑稱:中華民 05/15 21:26
stackton:國刑事訴訟法某一章在剛剛的法院不適用XD 05/15 21:27
kaky:"如果" 所以你也覺得這是高院造法? 05/15 23:41
changchunlun:原po是法官? 05/20 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