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adoma:有律師資格就不能以個人身分代理他人案件吧 06/09 17:11
推 gadoma:如果照1的作法應該違反律師法第21條會被送懲戒...你可以同 06/09 17:18
→ alawyer:若這些問題是問題,獨立自行執業是不是太早了呢? 06/09 17:18
→ gadoma:時開家事務所同時領會計師事務所的薪水又不衝突... 06/09 17:20
推 gadoma:80年度律懲字第 5號,未穿律師袍以普代身分出庭,警告乙次 06/09 17:47
推 ROCKMANX6:用1的辦法是可以的,或是自己同時也設律師事務所。 06/09 18:35
→ ROCKMANX6:我是指出庭時可以用「XXX會計師事務所 XXX 律師」,也 06/09 18:36
→ ROCKMANX6:可以不寫會計師事務所,只寫XXX律師。 06/09 18:36
→ ROCKMANX6:但是一定要掛律師頭銜。 06/09 18:36
推 kimkim:如果是公司內部律師代理公司出庭也要掛律師頭銜嗎? 06/09 21:46
→ alawyer:是執行律師職務就必須掛。 06/09 22:33
推 kimkim:以公司法務(受僱人)身分出庭協助公司主張/答辯 06/10 00:32
→ kimkim:這樣還算執行律師職務嗎?(說實在我不確定律師職務的範圍) 06/10 00:33
→ kimkim:前面講得不嚴謹 所謂"協助"是指擔任公司訴代 06/10 00:34
推 akiehls:應該說具有律師身分之人沒辦法再以普通人身分為訴訟代理~ 06/10 01:20
推 ROCKMANX6:以公司法務出庭的話還是可以掛律師名,報稅再出證明即可 06/10 14:37
推 kimkim:謝謝樓上各位道長的回答~ 06/10 16:49
推 gidi:那如果原po以律師身分代理訴訟,不過只領薪水,當事人的委任 06/11 11:29
→ gidi:費用則是給會計師事務所,那報稅的時候該怎麼辦?? 06/11 11:29
→ alawyer:報“薪資所得”而非執行業務所得。 06/11 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