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wayne (dwayne)
看板Lawyer
標題Re: [問題] 實習結束要交書狀
時間Wed Jun 13 20:44:33 2012
原文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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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道長:
小弟於今年2月1日開始實習,與其他梯次之道長換到第二梯次(6/25~7/25)
由於依規定,實習訓練需滿5個月。也就是我要做到6/30。
但是,老闆同意不用多做那五天,也就是6/25就讓我去受訓,請問一下
我的實務實習要怎麼填?是填2/1~6/30還是2/1~6/25,又6/25時就可以把實習證
實習證明書、成績評定等文件一併寄回嗎?
感謝各位道長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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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2.105.159.133
推 Posner5566:還是要補那五天吧 這不是指導律師說了算的 06/13 21:10
推 Blue130:我的狀況跟你一樣,我最後還是要回事務所補那五天。 06/13 21:23
推 ChrisBear:還是要補 按照規定要實務訓5個月 06/13 21:36
→ ChrisBear:可以跟老闆說基礎訓結束後回來補五天 06/13 21:36
→ dwayne:謝謝各位道長解答 06/13 22:06
推 Funny0905:可以問問看周小姐那五天可不可以用請假處理。 06/14 12:57
→ Funny0905:實務訓練也是可以缺席1/10的。 06/14 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