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ttiger:OK 我們就等判決確定再來談吧 學姊 06/15 10:31
→ cattiger:檢察官會上訴的 頂多再半年吧 06/15 10:32
→ cattiger:到時真無罪確定 學姐要把話吞回去嗎? 06/15 10:32
為什麼要?
判決確定是調查出來法院認定的事實,
而我們自己的嘴卻還不能說我們想講的話嗎?
我不知道討論傾向有罪的說法到底涉犯何罪?
你這簡直塑造一個寒蟬效應!
以後,某藝人涉嫌外遇通姦,我們不能討論傾向他錯,因為法院尚未判決確定。
以後,某高官涉嫌收賄貪污,我們不能討論傾向他錯,因為法院尚未判決確定。
我拿判決確定的時點出來說,只是要你檢視你自己是否言行一致待人責己。
你以高標準要求別人不得邊走邊吃香雞排,
我說請你看看你自己嘴裡正喝著珍奶半斤八兩差不到哪裡去,
結果你說:好,我不喝珍奶了!那香雞排也得收起來不准吃了!
我真搞不懂,為何你不喝珍奶必須伴隨我不能繼續啃雞排的道理。
※ 編輯: didadi 來自: 210.69.124.32 (06/15 10:42)
噓 bbs198105:謹噓ca大,就算是判無罪好了,有何把話吞回去之必要,敢 06/15 10:35
→ bbs198105:問您是在搞文字獄嗎? 06/15 10:36
→ cattiger:我沒那本事 你沒看他指著我狠批壓XD 06/15 10:36
→ cattiger:也不知道誰在弄文字獄喔 06/15 10:36
→ hiphoprabbit:推~~無罪推定是拘束國家機關 不能限制一般人言論自由 06/15 12:25
推 deann:只能幫推 無罪推定 是法律上保障被告訴訟權利的一部分 06/15 14:05
→ deann:要涉及到當事人名譽之保護只有偵查不公開的約束 06/15 14:06
→ deann:檢察官依其認定有罪之心證而起訴,案件進入公開審判程序 06/15 14:07
推 antisophia:今日即便無罪,還是值得質疑啊 06/15 14:27
推 ezzy:推 法律只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而已 當學習司法官本來就該潔 06/15 14:35
→ ezzy:身自愛 自己不檢討反來怪別人 不知道護航的是什麼心態 06/15 14:36
噓 zoonead:... 06/15 15:20
推 law5566:... 06/15 15:37
→ moonearl:從判決觀之,我倒是覺得檢察官有上訴的空間 06/15 15:44
推 smilelover:======== 推言論自由跟無罪推定 =========== ^_^ 06/15 16:44
推 stackton:人生而有說八卦的權利,by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一百條 06/15 17:37
→ JackeyChen:推 明明是自己斷送自己的前途 不要弄得好像是別人拉他 06/15 22:36
→ JackeyChen:下水 司法官訓練所做的只是剛好而已 06/15 22:38
→ Gipsie:結果ca大刪文了... 06/18 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