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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個問題,我個人側面有跟一些參與的律師閒聊過 所以只算是有一點側面瞭解 不一定正確 以華隆案為例 在現行制度上面,不管是勞工局、勞委會 都只有協調的權限,而並沒有「強制」資方給付的權限 換句話說,如果純以抗爭想達到「強迫政府解決」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但是, 這後面牽涉到其他的運作, 比如說, 華隆案雖然目前法令沒辦法解套,但是卻可以透過立即排入議程修法的方法 讓勞工權益溯及受到保障, 但是因為不管是國民黨or民進黨團, 在沒有輿論壓力的情況下, 說帖就像是投入大海一樣,完全不會有回應 所以, 在投完說帖之後, 必須要進一步激起輿論的關注與壓力, 這樣一方面可以讓「政治人物認為有舞台而願意出來」 另一方面可以保住資方的財產,「避免將來就算修法通過早已人去樓空」 ------------------------------------------------------------- 有一些是涉及修法問題的 而有一些則是涉及行政機關願不願意積極介入 甚至可能只是透過解釋法律來頒佈命令就可以解套 還有一種比較極端,文林苑的案例 這純粹是藉由民粹來讓行政機關(為了社會觀感)不敢動作 但是這畢竟是少數 也不是每一次都有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202.200
dnoteb:也就是說 前提是法律上沒救了..所以才會採取這種方法 08/30 14:38
harisea:因為我看懶人包的描述 好像資方是用一步一步的方式設圈套 08/30 14:46
dnoteb:資方本來就會用很多手段來躲避債務..除了善心資方外..不用 08/30 14:47
harisea:逐漸消減剝削員工的權益 若當初工會有法律顧問是否比較好? 08/30 14:48
dnoteb:期待有任何例外..所以資方的行為也只是輿論的一部份而已 08/30 14:48
dnoteb:老實說 會爆開就一定是錢不夠才會這樣 找誰都無解 08/30 14:49
dnoteb:剝削的過程中 就是公司快倒了 其實大家心理都有數吧?攤手 08/30 14:50
harisea:至少在與公司簽立什麼切結條款時能夠避免一味逆來順受.. 08/30 14:51
dnoteb:不是你想簽 公司就有義務簽 不是嗎? 08/30 14:55
harisea:被積欠薪資的勞工也算是債權人吧? 無法參與資產的分配嗎? 08/30 14:55
dnoteb:公司通常都是欠優先債權...ex.抵押..不能抵押的動產都偷搬 08/30 14:56
dnoteb:走了..你認為會剩多少留下來拍賣+平均分配? 就算分配有多 08/30 14:56
dnoteb:少? 而且華隆案其實也有開出方案,我記得是三成?還多少 08/30 14:57
dnoteb:如果執行可以獲得清償,又何必抗爭? 在家睡覺比較舒服 08/30 14:57
harisea:我也不曉得耶 只是覺得資方一定有請律師處理這些法律細節 08/30 14:57
harisea:而勞方處於資訊不對等的劣勢 又沒有法律上的戰術 等於輸啦 08/30 15:00
dnoteb:債務人本來就處於優勢的一方,有許多方法可以躲債... 08/30 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