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ye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理由還不簡單 會計師會被同業書狀(審檢退下來的律師)直接嗆:一派胡言、無理亂辯? 會計師的執業經常是彼此對抗要分出勝負? 老是在法院督到,跟同業唇槍舌劍,是要怎麼團結? 職業本質上的對抗性,注定了律師這個行業不會有多團結 況且律師的來源包括退下來的偵查中王者、法庭上的類神人 這些人有部分把公門的習氣拿來「款待」道友 有些人說得好像律師是因為過太爽不太有被告的風險才不團結... 我完全不認同 ※ 引述《klaw (klaw)》之銘言: : 最近有位認識的道長犯了嚴重的錯誤,忘了對支付命令異議,導致支付命令確定, : 重點來了,那個支付命令數額是n佰萬, : 這時只能說有錢真好,該道長是老律師,賠得起, : 問題來了,律師執業疏失導致客戶損失,要理賠是理所當然,畢竟是自己不小心, : 但是勒,理賠額是否要訂一個上限?不然可能就跟醫師一樣,一個案件就完了, : 人家醫師現在已經在研擬修改醫師法,希望將醫師賠償數額定一個上限, : 看看會計師法第42條第2項:會計師因過失致前項所生之損害賠償責任,除辦理公開發行公司簽證業務 : 外,以對同一指定人、委託人或受查人當年度所取得公費總額十倍為限。 : 人家會計師多聰明,起碼有個羅淑蕾在立法院替會計師利益把關, : 我們律師是專門搞法條的,律師法卻只規定: : 律師如因懈怠或疏忽,致委託人受損害者,應負賠償之責。 : 看來在未雨綢繆部分,我們不如會計師遠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1.117.124
nengneng:原PO是道長嗎? 怎麼你的中文這麼不通順阿 10/16 07:53
SyLvEsKiLlEr:同樓上... 10/16 09:07
letita:文章勘誤一下吧...如果這篇是書狀,我也會電到翻阿 10/16 09:22
Gipsie:好像也沒什麼錯誤,只是讀起來覺得沒有很順,要看好幾次 10/16 09:28
alawyer:第二行的"會計師"似即有誤。 10/16 09:56
cynthia1123:要上下文連著看才能猜出你的意思,尤其是前三行。 10/16 10:55
第二行原本是兩句 1.律師會被同業書狀(審檢退下來的律師)直接嗆:一派胡言、無理亂辯 2.會計師會像律師這般? 懶得分兩句打 第三行也是 1.律師的(這個「的」的確多餘)執(行)業(務)經常是彼此對抗要分出勝負 2.會計師是如此? 也是懶得分兩句打 至於為何要偷懶,看發文時間... 至於中文通不通順...應該不至於「中文不好」 99年高院台南分院考法助時,作文96分 ※ 編輯: CrazyMarc 來自: 1.171.117.124 (10/16 11:30)
promote:Davidoff抽太多了啦 10/16 11:51
CrazyMarc:我戒煙4年囉,現在都是靠嘎逼在撐... 10/16 11:55
※ 編輯: CrazyMarc 來自: 1.171.117.124 (10/16 17:29)
Augusta:也許是因為沒吸尼古丁才會無法文筆順暢XD 10/16 21:30
bluecaty:我覺得還蠻通順的啊:) 10/16 23:18
astr:覺得不通順的人大概判決書讀得太少吧。 10/18 12:52
astr:半文言半白話、寫的人還自鳴得意自己國學造詣那種才是.... 10/18 12:53
erakund:本質上的對抗性..論點很棒!推一個 10/18 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