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azyMarc (吉高由理子好正)
看板Lawyer
標題[閒聊] 競爭雖激烈,還是要注意保護自己
時間Fri Dec 28 10:47:48 2012
我個人雖然認為律師沒必要對不良債權回收這個領域有抗拒心態
(我非常反對假道學、偽君子,道友越來越多,還一堆限制是怎樣…菜律師不用顧肚皮嗎?)
但是在律師倫理的限制下,要小心執業模式,以免踩到地雷
這兩年律師人數暴增,這也導致某些「企管顧問公司」紛紛找新手律師掛牌開業
我自己就有幾間公司來探詢「合作」機會
公司出資金經營事務所,事務所實際主持者是一個公司派出的法務長
公司安排案源(金融業外包)
律師的任務只是出庭(簡易庭居多)念念稿
實際上的書狀大概都由助理處理好了
http://board.get.com.tw/lawyer/board/board/newspaper.asp?repno=59361
要小心自己是不是被借牌...這會被懲戒的...
--
================================================================================
夢飲酒者,旦而哭泣;夢哭泣者,旦而田獵。方其夢也,不知其夢也。
夢之中又占其夢焉,覺而後知其夢也。且有大覺而後知此其大夢也,而
愚者自以為覺,竊竊然知之。君乎!牧乎!固哉!丘也,與女皆夢也;
予謂女夢,亦夢也。是其言也,其名為弔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161.8
→ defent:這邊被借牌的定義是被拿去給事實上負責人登記事務所負責人? 12/28 11:00
→ CrazyMarc:是的,不過卻是拿幕後老闆的薪水 12/28 11:01
推 preattyall:推 12/28 11:32
推 vnnb:推 12/28 11:36
推 deann:不過很多地政士也是透過類似的方式跟律師"借牌"營業 12/28 11:59
→ alawyer:與徵信社合作也要小心~很可能會踩到線....@@|| 12/28 12:13
推 ursula141885:環境日益艱險,盼同業自行小心 12/28 12:46
→ ROCKMANX6:報稅時也要注意。 12/28 14:06
→ ROCKMANX6:有聽過徵信社向兩邊都收錢,都丟給同一個律師去做。 12/28 14:07
推 cyora:之前在104上有看過類似的職缺~ 12/28 14:30
推 dnoteb:坦白說...律師這麼多...一年換一個合作 合作20年也才換20個 12/28 14:44
→ dnoteb:都快要像免洗筷一樣了...而且當事人的態度現在也越來越... 12/28 14:45
推 jack520:沒辦法,這行的執業成本太低,國家不保護就會變成這樣... 12/28 17:47
→ preattyall:弱勢族群,無誤 12/28 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