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oonearl:推大律師高見 01/15 00:20
推 ChrisBear:如果能電子化真的很方便 之前接更一審 看歷審卷宗 01/15 00:35
→ ChrisBear:看到小命快翻天 囧 01/15 00:35
→ hifree:從律師的觀點來看很簡單,從法院的觀點來看卻完全不同 01/15 00:48
→ hifree:首先法院的卷宗不是只有二造雙方的來往文書,還有各機關的 01/15 00:48
→ hifree:來往文書,而其中又涉及保密問題,如果電子化後,如何設定閱 01/15 00:50
→ hifree:覽權限又是一個大問題,而且不是只有一個法院,是所有的法院 01/15 00:51
→ hifree:都必須相同的電子系統,編碼方式,閱覽權限,你可想見這是多 01/15 00:52
→ hifree:麼浩大的系統工程,目前光是一份電子文書的傳遞,在不同法 01/15 00:53
→ hifree:院間就已經造成很大的問題,雙方都於彼此所使用的編碼方式 01/15 00:54
→ hifree:都無法溝通了,如何能奢望整個法院都採取電子系統;更別提 01/15 00:54
→ hifree:你要那些老法官捨棄紙本,然後盯這那小螢幕看,那不是整死他 01/15 00:56
→ hifree:所以要達到這種理想的狀況,除非司法院已完全建立一套完整 01/15 00:58
→ hifree:的電子文書館理系統,包含編碼方式,權限管理,後端伺服器設定 01/15 00:59
→ hifree:並改變法官的閱讀習慣,不花上個幾百億元的預算與十數年的 01/15 01:01
→ hifree:預算是不可能達到的;而且最大的花費還不是硬體,而是軟體 01/15 01:04
→ hifree:特別是資料庫系統與伺服器作業系統,這不是一般的小PC廠商 01/15 01:05
→ hifree:或小軟體廠商可以提供了,至少要像IBM或Oracle這樣的大企業 01/15 01:06
→ hifree:廠商才能提供的,至於微軟,光是解決他自己的軟體臭蟲與安全 01/15 01:07
→ hifree:漏洞都來不及了,沒有企業會把他的重要性資料孤注一擲在一 01/15 01:08
→ hifree:個不安全的系統上,更遑論法院這一個龐大而複雜的國家審判系 01/15 01:09
→ hifree:統 01/15 01:09
→ Eventis:台中去年就已經宣告試辦了,這只是有心無心的問題. 01/15 01:10
→ Eventis:只是法院自己搞的演進通常都有一個問題:"[僅供內部使用" 01/15 01:10
→ hifree:法院外部能看到的文件不過是法院內部的1/10,重要的機密文件 01/15 01:12
→ Eventis:最後有沒有神到像長官炫耀般的講說可以點個證物人名所有筆 01/15 01:12
→ Eventis:錄書狀全都列,那就只有留待天知地知了Orz 01/15 01:12
→ hifree:因有安全上的顧慮法院內部多禁止電子掃描傳遞,原因就是因為 01/15 01:13
→ Eventis:安全上的疑慮單純內控問題而已,紙本化降低複製難度當然是 01/15 01:14
→ hifree:目前法院並沒一套完善的電子文件管理系統,而且重要的是,當 01/15 01:14
→ Eventis:最容易的,這反而間接說明這不是技術問題,是其他管理問題. 01/15 01:14
→ hifree:事人閱卷的資料,法官還會事前過濾過,不是你想看什麼就可以 01/15 01:15
→ hifree:看什麼的 01/15 01:15
→ Eventis:常見啦, 習慣就好, 反正也只是要這些兩造遞的傳的調的資料 01/15 01:19
→ Eventis:認真來說, 單純這樣的權限很好處理,如果以po文前輩的說法, 01/15 01:20
→ Eventis:反正也沒有要外部access, 一切都從內部向外提供, 最多加個 01/15 01:21
→ Eventis:轉介的機制, 會出事大概都在內控...... 01/15 01:21
→ hifree:問題式電子檔本身的管理就是個大問題了,法院的資安人員為了 01/15 01:25
→ hifree:省事,所以根本禁止電子掃描,除了公文系統以外,現行的法院 01/15 01:26
→ hifree:根本沒有電子交換的機制;而且電子當如果沒有保密機制,那很 01/15 01:26
→ hifree:容易就複製出去了,所以資安人員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情況 01/15 01:27
→ hifree:根本就不會建議卷宗電子化,因為這等於是加重他的工作 01/15 01:28
→ hifree:更正,應該所除了公文系統,卷證目路與法律爭點整理外,目前 01/15 01:32
→ hifree:法院目前並沒一套完善的電子交換機制 01/15 01:33
→ hifree:應該說除了公文,卷證目錄與裁判書,法律爭點整理外,目前法院 01/15 01:36
→ hifree:並沒有其他的電子交換機制存在 01/15 01:36
推 Rechtsanwalt:整體大方向來說,「電子化」還是個值得努力的趨勢! 01/15 02:28
推 rtty001:以處理事務、案件進行流暢、環保角度,是一個好方法^^ 01/15 09:37
推 hiphoprabbit:唉唉 法院能先解決書記官打字太慢的問題就很感動了.. 01/15 09:53
推 sharonnn:之前看到某獨臂道長將所有卷宗都SCAN成PDF,開庭只帶平板 01/15 12:02
→ sharonnn:講到什麼卷第幾頁馬上找出來!~整個強! 01/15 12:03
推 beyondthee:清流 法院效率才是最該優先司法改革的地方 01/15 20:20
→ beyondthee:比觀審制重要太多了 01/15 20:20
→ sese5566:新一代的書記官打字都算很快了 主要還是許多法官會先 01/16 00:01
→ sese5566:消化兩造發言才整理句子讓書記官打出他要的筆錄內容 01/16 00:02
→ sese5566:書記官就得要等...還有兩造咬字與音量問題 01/16 00:02
→ sese5566:不過資深書記官速度就比較...不過他們總是會退的:) 01/16 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