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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ifree (hifree)》之銘言: : 電子化的確是個趨勢,但電子化的問題並不在於檔案掃描,而是掃描之後的檔案管理,那 : 才是真正大災難的開始: (以下略) 感謝先進的回應及賜教,確實我並沒有想的那麼多、那麼複雜。我完全可以想像要完全電 子化是一件多大的工程,不過我們可以考慮是否由比較簡單的事開始先做,例如我原文提 到的就由交給律師閱卷的卷證部分先做起,慢慢在擴及其他。現行閱卷制度也有保密機制 相同的方法改成電子檔的管理,而且一開始也不可能完全棄絕實體文書,如有擔心竄改變 造,仍得以比對實體文書的方式校閱出來,但假如必須等到萬事具備再來做,可能時間會 拖太久了。 三十年前我們很難想像法院筆錄是現在這個樣子,那時書記官的筆錄有人寫的娟秀工整, 有人就像鬼畫符,就看每個案子各自的造化了。司法院推行筆錄電子化也遇有困難,事實 上還發生一件中部地區法院書記官因壓力過大自殺身亡的憾事,所以改革一定會有代價、 一定會遇到困難,但如畏難、懼苦,恐怕改革遙遙無期。 我在意的還包括主其事者的心態問題,是「官本位」還是「民本位」的基本心態問題。我 舉一個例子來說明,七、八年前行政院勞委會一頭熱想引進德國的勞動法院制度,就是設 立類似目前智財法院的特別法院專職處理勞動訴訟,為此連續幾年邀請德國學者、法官來 台研討。我記得在一次的研討會上司法院代表懇切陳詞設立特別法院會造成民眾的不便, 他的理由很簡單,勞動訴訟量只有在大都會區才有足夠的量可以設立特別法院,其餘非都 會區量不夠多到足以單獨設立勞動法院的,民眾必須勞師動眾的跑到都會區法院起訴應訴 ,只會比現在更不便。我記得當時與會的黃國昌老師站起來說:難道司法院不知道有巡迴 法庭、巡迴法官這樣的機制嗎?美國立國之初就因地廣人稀,不可能普設法院但又要讓人 民比較便利的使用法院,所以設有巡迴法庭、巡迴法官的制度,簡單一句話就是:「不用 你們來,我去!」用一小部分司法人員的(交通)不方便換得廣大民眾的方便!黃國昌老 師一席話,讓我非常感動,但是不是能打動「官本位」的心態我真的很懷疑! 事實上類似美國巡迴法院的機制在台灣也有,最典型的就是花蓮高分院台東分庭(或者稱 為台東臨時庭),那是後山台東民眾、民代多年爭取的結果。所以顯然不是做不到而是看 要不要做而已。 「觀念改、心境轉、困境離」,我並不是唯心論者,但我確信假如有一顆為民謀福利的心 凡事願意站在民眾的那一端來思考,而不是老以「我們法院」、「我們法官」的本位思考 模式處理問題,改革的近程會快速許多。 最末,還是感謝諸多先進對我拋出問題的關心及回應。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59.166
hifree:其實這個問題司法院內部就吵過很多遍了,結果是因為電子掃描 01/15 22:34
hifree:需要額外的人力支出,而且內部資安人員無法負荷,外包預算編 01/15 22:35
hifree:列又有問題,結果就不了了之;而且比起電子化的問題來,司法 01/15 22:36
hifree:院內部網路的龜速才是急迫需解決的問題,不然每次庭長評議 01/15 22:37
hifree:內部網路幾乎都要被嚴格限制,不得妨害評議所需的頻寬使用 01/15 22:38
hifree:更別提要去應付電子化後大量的圖檔傳輸頻寬需求 01/15 22:39
hifree:http://0rz.tw/9YqiH 01/15 22:47
kcchen:謝謝提供司法節能研討資料。也感謝署名「一片雲」的法官。 01/15 23:41
※ 編輯: kcchen 來自: 114.36.59.166 (01/15 23:54)
inni:再沒多久就有 高雄高分院澎湖庭(馬公簡易庭舊址) 01/15 23:57
sese5566:只能說大家都是民本位出發點 但仍要正視官本位本身就是 01/16 00:14
sese5566:對我們而言事實上存在的困難 01/16 00:15
f215:推! 01/16 02:21
Lectured:感謝前輩!! 01/16 08:15
volkov:呼 果然是"預算"大問題,想把事做好必須要先學會要預算 01/16 10:20
sorrows:...怎麼覺得錢的問題比較大,跟民本位、官本位無關 01/16 17:24
sorrows:學者出一張嘴 民本位當然沒有問題 01/16 17:26
sorrows:實務就是要錢 有種學者自己付費改革 不要垂之空言 01/16 17:30
SMSGoldxFive:某些法院的檔案室去過你就知道,光歸檔登本借卷這類 01/16 23:35
SMSGoldxFive:不用"一頁頁"翻的工作就常常要加班了,如果業務加上 01/16 23:35
SMSGoldxFive:掃描每一頁,人力多一倍可能都不夠。 01/16 23:35
Rechtsanwalt:推陳律師分享意見。 01/17 00:09
sese5566:推SMS大內行 01/17 02:06
arnot:掃描這種事很傷腦筋,現在又卡個資法,要委外也很麻煩 01/17 10:57
arnot:不知道多申請幾個替代役,專司掃描行不行 01/17 10:58
jdkcupid:印卷完不要裝訂 大型事務機可以雙面自動進紙掃描 01/17 14:34
jdkcupid:完全不懂一開始PO這個問題的用意 01/17 14:34
jdkcupid:畢竟這個問題要解決也太簡單 01/17 14:35
jdkcupid:OCR的部份 如果是印刷體好解決 軟體搞定 01/17 14:35
jdkcupid:要外包的話 像是UBIC這種做美國eDiscovery的公司都有 01/17 14:36
jdkcupid:提供這種服務 01/17 14:36
jdkcupid:蠻驚訝拿個pad開庭大家就可以吃驚成這樣 01/17 14:36
jdkcupid:至於標籤這種問題 應該是印卷前就要特別注意的 01/17 14:48
jdkcupid:然後用iPad會把這個問題搞得更複雜 01/17 14:49
jdkcupid:可以直接USB傳輸會方便很多 01/17 14:49
jdkcupid:回去看原文才發現 原來要END才是重點 01/17 14:52
jdkcupid:法院電子化 那就是預算問題而已 非常簡單 01/17 14:52
SMSGoldxFive:不如以後比照法官助理,也搞個掃描助理好了(誤 01/17 15:08
MaedaAtsuko:從閱卷室改革起不就得了 高雄公會想建議法院多設影印 01/19 02:15
MaedaAtsuko:機和請影印助理 不如藉此機會改買掃瞄機和請掃瞄助理 01/19 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