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ann (全新的開始)
看板Lawyer
標題Re: [問題] 委任律師費用七十萬是行情價嗎?
時間Thu Jan 31 10:59:47 2013
高雄律師公會章程 第三十條
會員受當事人之委託,辦理訴訟案件及其他法律事件其收受酬金辦法,分左列三種:
二、總收酬金
1辦理民事案件第一第二第三審收受酬金總額,
每審不得逾新台幣伍拾萬元,但訴訟標
的金額或價額在
新台幣貳佰伍拾萬元以上者,其酬金得增加之。
之。
3辦理刑事案件第一第二第三審收受酬金總額,每審不得逾新台幣伍拾萬元,但案情繁
雜或特殊者得增加之。
(剛看完原來是刑事,補一下)
如果你民事標的金額超過貳佰伍拾萬以上,收七十萬就是看個人自己的選擇囉。
刑事的話好像比較沒有上限,案情複雜者也沒特殊的定義,狠主觀XD
不過小的都沒機會收過超過五十萬以上的酬金過>"<
如果標的金額不到250萬 收了超過50萬的酬金 真的會被移送懲戒嗎@@
第五十二條:
會員違反本章程之規定,情節輕微者,得經會員大會或理事、監事聯席會議之決議,命其
注意;
情節重大者得依律師法規定移付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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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0.251.220.133
※ 編輯: deann 來自: 60.251.220.133 (01/31 11:02)
推 hiphoprabbit:還好啦 一堆大咖隨便都收上百萬 公會敢懲戒那些大咖? 01/31 11:15
→ ROCKMANX6:什麼叫案情繁雜或特殊,請自行定義之。 01/31 13:28
→ ROCKMANX6:花超過兩小時寫狀者,即為案情繁雜。 01/31 13:35
推 amose999:寫狀寫到兩小時以上,真的蠻誇張的。 01/31 16:13
推 Lectured:糟糕,我好像都寫很久.. 01/31 17:30
→ deann:那我每件案件應該都算是複雜 XDD 01/31 17:32
推 amigo30143:民事上訴二審理由狀都寫一天...普通起訴狀也要寫4小時 01/31 20:21
推 elysium29:謝謝您的回覆:) 02/01 00:51
推 nel624:寫狀寫超過二小時 應該所在多有吧 02/02 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