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orda:回歸法理,契約本身哪來的執行力?債務不履行也得上法院拿 02/20 03:42
→ jorda:到勝訴判決才有執行力,你的問題不會是怎麼簽一個有執行力 02/20 03:44
→ jorda:的契約。 02/20 03:44
推 blackacre:去請一個美國律師辦離婚就好了。 02/20 05:54
推 defent:偷渡文,大家真好心。 02/20 08:06
→ klaw46:先謝謝樓上道長。在台灣,適用公證法第13條做成的契約,是 02/20 08:20
→ klaw46:有執行力的。我現在考慮的是,在美國法上,有沒有辦法讓外 02/20 08:22
→ klaw46:國契約也發生類似的效力。起件在台灣起訴我想實益不大,因 02/20 08:23
→ klaw46:為台灣法院確定判決確定在美國無法執行 02/20 08:23
推 volkov:請個美國律師吧 02/20 09:15
→ defent:找找看美國該州有無類似公證法的規定,再去美國簽約。一旦 02/20 09:18
→ defent:有締約地多了非美國的因素,我想會更複雜。 02/20 09:20
→ letita:來諮詢我吧,一小時算你五千就好 02/20 13:02
→ letita:剩下的給你賺 02/20 13:02
→ klaw46:謝謝樓上,有能力處理這個問題的道長,1個小時收nt5K一點都 02/21 21:33
→ klaw46:不貴,目前已和美國當地律師合作處理中,再搞不定會再諮詢 02/21 21:36
→ klaw46:樓上高手 02/21 21:36
推 ahiru:想在台灣離婚的原因大概是因為女方比較容易拿到親權吧 04/02 17:38
→ ahiru:要不然直接在美國打就好了,問題不會是只有簽契約這麼簡單 04/02 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