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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點別的想法,僅供各位參考 ※ 引述《jungjungjung (jung)》之銘言: : 一堆大學為了__ 製造分母 短視近__ : 導致律師貧窮化 那以後誰要讀正規的法律系 法研所 科法所 : 傻仔才花四年去讀 : 最後魚死網破 政治檢討上,檢討多數學校的作法,也很難使多數學校"同時"取消學分班 檢討這些大學,還是檢討當權者,比較治本? : 最該檢討的是台大 : http://chinese.ntu.edu.tw/edm/law/law20.html : 台大都這樣搞了 還搞收費優惠 : 其他大學想不跟進 也無力阻擋 : 所以通通跟進 : http://w3.cpbae.nccu.edu.tw/courses/?i=6 : http://www.ntpu.edu.tw/dce/course.php?action=show&cid=6&sid=99&id=13 : http://cc.shu.edu.tw/~c28/newpage/page/ext_page/ext_2_page/l20.htm 檢討大學的心態後,您的政策倡議是什麼? 禁止全國學校設法律學分班? 還是廢掉這項應考資格? 若是後者,倒是有醫師藥師的應考規定做為參考 這些專技職業都不開放專業學分+大學學歷作為應考資格 如果您的意見想走極端一點,可以說學美國,完全採學士後法學教育作為應考資格 或學台灣醫學生總額管控,管控法律系學生 這樣可以極端減低律師供給面,讓新進律師大幅減少,現今律師薪水勢必大幅提高 採法律系學生總額控管,律師錄取率也有相當調漲的空間 您罵歸罵完了,提出您的建設性意見吧 罵罵能自爽一下 提出政策倡議討論,或許能引起回響,若能形成共識的話,至少能成為一股力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