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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zpeer107 (立志當壞人)》之銘言: : ※ 引述《volkov (zzzzzz)》之銘言: : : 我只是提供點資訊 : : 並非要鬥醫生,只是希望律師同樣是專技人才 : : 應該也有可以比照辦理的空間 : 既然要比照辦理,就不是比一半,也不是變成比照「國外」辦理 要全部立刻比照辦理,一次到位,這可能不太切實際 畢竟這不是威權時代,或革命時代 一定有守舊勢力反對,最後妥協 這麼多政策當然外國有資訊可以參照比較,就參照比較 政策立法,不可能捨棄比較法的分析 : : 美國要求學士後方能就讀法學院 : : 可以有效加長律師養成時間,加強人文素養 : : (針對現有律師而言,更可以有效降低律師供給數量) : 不管是學士後醫,或是學士後法,都是現有的制度,要比照應該是比照實做的部分 : 現在的法學教育最詬病的地方,在於空談而不切實際, : 醫學生要有設備,場所,要有手術台,要有大體, : 老師除了課堂上之外,在實際動刀解剖的時候,學生必須在一旁觀看 : 法學生呢? : 一個人、一本書、一間教室就可以開課 : 甚至,架台錄影機,還可以無遠弗屆,一次可以上百個人聽課 : 要比照就要比照全部,也不是比照國外 : 現在的法學教育應該大改革,所有的法學生都必須進事務所或是上法院 : 實際觀摩法律在社會上的運作 : 醫學系有人捐大體,法律系也可以在當事人同意,並由法學生簽訂保密條款的方式下 : 由當事人捐「案件」,讓法學生實際參與整個斷案過程,甚至評議時旁聽 : 刑事訴訟從警察局就開始,法學生也必須跟條杯跑案件,現場勘驗、看屍體、驗尿 : 一路跑進偵查庭,實際觀察無辜者的辯白、狡獪者的騙術 : 在進入審判庭閱卷、整卷、整理爭點(這些法助都可以作,何況是正式的法學生) : 進事務所就要試著擬狀、研究以法律觀點說服當事人的技巧 : 如何在打輸官司之後,平衡當事人的心理狀態 您的論點有點開花了,之前大家在討論的是學分班造成低薪化的就業窘況,如何解決 但您志向更為遠大,論及整體法學教育 雖說,整體法學教育有極大的改進空間,但似乎會模糊大家原來的焦點 使政策討論過於廣大,難以集中火力討論囉 : 這只是學生的部分,還有老師, : 所有沒有法律實務經驗的老師,應該全數淘汰 : 沒打過訴訟的竟然可以教訴訟法?沒在企業商討過智財的竟然可以教專利法? : (醫學教師都是會教又會作,不像法律教師,總是在課堂上空打嘴炮) : 這種莫名其妙的法律教授給予落日條款,幾年之內自己要先考上律師, : 或是到企業實習並取得一定成果,否則褫奪其教學資格 這不是老師的問題,而是制度的問題,您的作法也是可以參考的 現在專任老師是否允許上庭? 有許多老師也希望能接訴訟來充實實務經驗,但似乎現行法制是不允許的 您說的問題,可以追本溯源到這個法制問題 但與律師行業低薪化的就業窘境,相關比較小 比較偏向法學教育體制這個大標題上 美國法學院的教授可以接訴訟,可以指揮自己的研究生分組做採證、交互詰問的工作 台灣很多教授也很想這麼玩,但現行法制似乎不允許,這一段是補充您的說法 你的說法也是可以引用外國做法作為補強的 : 上面的想法,簡單的說,因為醫學教育有「物」及「人」的限制 : 大體不可能無限量提供,老師也沒有那麼多 大體似乎不是主要問題,老師也可以這麼多 醫學院老師的問題在於政府規定的薪水,雖然遠較一般行業多, 但遠比自己執行醫師業務少 所以教學醫院醫師對於教授課程能推掉就推掉 同樣的情形也發生在法醫的招考上,僵化的薪水體制,之前很難吸引有醫師執照的人 從事法醫工作 : 不得不有總量管制,把教育的資源集中在少數評定為優等的學生身上 : 否則醫學教育普及,人人皆有機會妙手回春,醫師的資格放在國考又有何不可? : 法律系要比照辦理,也要劃出「物」及「人」的限制 : 要改革就會有痛,而且是很多人都會痛 : 我上述的想法,爽到的應該只有已經考上的律師 : 不過基於信賴保護原則,有部分人會爽,也是必然的事 這說法...我們可以說的比較漂亮點 如何說得漂亮點,要研究一下 比如說法律系畢業生的就業、教育資源、專技人員的素質切入 : : 拿出醫師來說,是因為醫師養成這方面的問題解決得很完善,律師養成的政策應值得參考 : : 並非律師想拖醫師下水,一起慘 : : 參考保障相對完善的醫師養成制度,目的並非破除醫學生管制政策 : : 只是希望法律系人才的養成政策,能夠比照醫學系辦理 : : 律師收入若持續下探,律師以外的法律系畢業生就業,只會更慘 : 比照,就要比全部,不要比一半,更不要比國外 : 一個人一本書一間教室就可以上課,憑什麼比照醫學系 我不認為醫學系學生的養成教育一定比法律系優越 任何改革都不可能只建構在邏輯上,為何不能比照國外? 為何不能比照醫學系? 何必有醫師優越律師論的看法,認為醫師最該受保障,而律師不配? 又何必如同慈禧鎖國,完全不比國外怎麼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08.16 ※ 編輯: volkov 來自: 61.31.108.16 (03/17 19:56) ※ 編輯: volkov 來自: 61.31.108.16 (03/17 20:02)
jungjungjung:醫師>律師 我聽到的其中一個論點是 03/17 20:02
jungjungjung:不論 司法官 律師考試 榜首 都沒有六十分 03/17 20:04
jungjungjung:醫師國考最後一名 平均都超過六十分 所以醫師強法官 03/17 20:04
jungjungjung:數倍 03/17 20:04
ezpeer107:法律系不改革就想砍掉學分班? 03/17 20:13
只要你有更保護律師利益的作法,不砍學分班也行 砍學分班效益本來就不大
ezpeer107:醫學系本身的制度操爆醫學生 醫學生反波波自有理由 03/17 20:14
ezpeer107:法律系一堆莫名其妙的老師和學生不先砍一砍 卻要先動 03/17 20:15
ezpeer107:學分班 學分班的師生當然要跟你拼命啊 03/17 20:15
ezpeer107:現下的正規法律系和學分班所學根本沒有什麼不同 03/17 20:16
ezpeer107:憑什麼法律系可以考司律學分班不行? 03/17 20:17
仍有相當不同,學分班只需20學分 正規法律系仍需100多個學分,當然有所不同
ezpeer107:不實做 就無法透過正規大學教育把法學生的價值凸顯出來 03/17 20:18
ezpeer107:或許有人會問 可不可以兩者都改? 03/17 20:19
凸顯什麼價值? 平均收入拉到新低境界,就是無法彰顯價值 跟教育課程有無實作無關 若如您說的,將實務課程加進 總體律師量仍像現在居高不下,收入只會越拉越低 所以,您扯遠了
ezpeer107:但是正規法律系本身不先改 很難說服別人砍學分班 03/17 20:20
改革不分先後順序
louis123321:沒人用一樓那種理由吧..大多數就是認為高中電爆你吧.. 03/18 00:28
醫師平均收入遠高於律師 所以吸引人競相報考 仍以平均收入為報考依據 若律師平均收入高於醫師,我想很多學生生自然會往法律系擠
kaky:你不認為是你的事 台灣的現狀就是醫學系的養成遠優於法律系 03/18 00:43
JDSIW:醫師轉念法律 跟律師轉念醫學 這兩者的難易度 就是差異所在 03/18 03:14
JDSIW:等到兩者平行相等時,再談要求相同保障吧 03/18 03:15
醫師報考資格有法律保護,所以收入才會攀高 律師報考資格與錄取率百花齊放,收入才會到新低 不先改革,沒有什麼平行相等的那天 我不認為收入這件事情應該排到最後順序 一堆人主張血汗,要先檢討受薪階級自己的想法,而避談收入降低這件事情 不敢苟同
jungjungjung:就是保護主義 製造律師讀醫學的難度 03/18 03:18
jungjungjung:也就是學分班 讓醫師念法律沒有難度 03/18 03:18
jungjungjung:舉例 最順利的情況下 03/18 03:19
jungjungjung:1 醫師當律師 一年就可達成 03/18 03:19
jungjungjung:因為有學分班 03/18 03:19
jungjungjung:2 律師當醫師 要五到七年 03/18 03:20
jungjungjung:樓上這樣懂了沒 03/18 03:20
jungjungjung:醫師 等到能開放心胸 接受波波榜首 03/18 03:21
jungjungjung:再來說別人要開放學分班 03/18 03:22
JDSIW:所以樓上認為律師1年就可以當醫師囉?有時不是因為制度..而是 03/18 03:24
JDSIW:科目難易度本身(法律的確比醫學好上手) 至於波波 只要他們有 03/18 03:25
JDSIW:能力高考及格 也不會有多少人有異議(但是他們考得到嗎?哈 03/18 03:26
JDSIW:波波改成必須跟醫學系一起高考後 波波極度抗議XD 表示沒能力 03/18 03:28
JDSIW:連參加基本考試的勇氣都沒有 要怎麼讓人放開心胸 03/18 03:29
JDSIW:只要有高考這道防線(醫學一到六 科目數超過20科) 縱使設20學 03/18 03:34
JDSIW:分班也無妨 03/18 03:34
JDSIW:醫學一(解剖學微生物學免疫學公共衛生學組織學胚胎學) 03/18 03:36
JDSIW:二(生理學生化學藥理學病理學)三(內科家醫科)四(小兒科神經 03/18 03:37
JDSIW:科皮膚科精神科)五(外科骨科泌尿科)六(婦產麻醉眼科耳鼻喉復 03/18 03:38
JDSIW:健科)再加資格有限定每科必需修滿相對應的實驗課 03/18 03:42
JDSIW:如果有學分班真能符合上述的條件(提供實驗) 開設起來也不錯 03/18 03:48
儘管如此,這仍會增加醫學生供給量,對醫師收入產生一定衝擊 故醫師仍然痛恨波波
sese5566:這樣開起來也不錯 樂見其成 不過就台大法學分班而言 03/18 04:21
sese5566:亦沒有涵蓋所有專技高考律師科目就是了 03/18 04:22
sese5566:是說當初在友版與某聲論壇看到對波波高考以外異議還不少 03/18 04:27
sese5566:就是了 不知道有沒有算在異議的不會有多少人裡面 03/18 04:28
preattyall:明明醫界群起反波波...... 03/18 06:06
preattyall:連讓他們參加基本考試的勇氣都沒有 要怎麼讓人放開心胸 03/18 06:09
preattyall:不過目前律師產業崩盤化現象,個人認為最該被檢討的是董 03/18 06:48
preattyall:保城及公會,討論其他或許有失焦之虞 03/18 06:50
preattyall:每年上繳那麼多錢給公會,生存環境卻越來越來惡劣 03/18 06:57
preattyall:觀察公會動態,仍然重心放在進修及聯誼,未認真正視最急 03/18 07:00
preattyall:迫的律師產業危機 03/18 07:00
preattyall:每次看到全聯會宗旨,亦即該會章程第三條"提高律師地位" 03/18 07:08
preattyall:頗覺諷刺 03/18 07:09
whereian:律師地位最高的時點應該是公元2000年5月20號吧 03/18 14:42
※ 編輯: volkov 來自: 124.11.194.156 (03/23 0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