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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HJsmYag ] 作者: FacebookMan (躺著也中槍!(囧))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美女律師 偷竊紓壓被擒 時間: Mon Mar 25 05:11:58 2013 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請寫出完整媒體來源!例如中國時報、TVBS等,沒寫者一率刪除。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父母逼考司法官光宗耀祖 【曾伯愷、林亞輯、徐珮君╱新北報導】美女律師竟變小偷!一名容貌秀麗的頂尖國立大 學法律系學生,大學考上語文學系,因父母期望壓力下而轉讀法律系,大四時並考取律師 資格。但女大生「想到國外念書」,父母卻逼她考司法官光宗耀祖,她承受不了壓力,疑 因此罹患偷竊癖,她為紓壓頻至賣場偷東西,日前遭店家報警逮捕,父母在警局哭求:「 別抓她,是我們逼太緊,害她變這樣!」 警方調查,這名才貌兼具的女大生(24歲)長髮披肩,家住新北市,就讀台北市一所知名 國立大學法律系四年級,父親是退休公務員,她讀高中時曾是校際朗讀、作文比賽常勝軍 ,英文也相當流利。大學她如願考上明星國立大學,在班上人緣佳,同學都稱她是「最正 (漂亮)的一姐」,大二時因父母希望她讀法律系,她於是轉讀法律系,還在大四考上律 師資格,成為校內風雲人物。 三度行竊當場被逮 但女大生轉讀法律系後,原本開朗的個性開始變得憂鬱,她在部落格感嘆:「現實和理想 總有段差距,太多的束縛與枷鎖,不是那麼簡單就能無視和擺脫。」她更多次表達「想改 變環境、想去新的地方」、「想離開台灣、想去旅行」。升上大四時,她思索未來寫下: 「大學活了四年,突然覺得好多事沒做,或許就像媽媽說的,我過得太愜意了。」 警方說,女大生疑似罹患偷竊癖,去年11月,她到新北市三重區一家賣場偷東西,店家發 現後在辦公室貼公告,提醒員工注意,12月她二度到賣場偷竊,店員發現後通報,但她已 離開。本月3日中午12時許,她第三度到該賣場偷竊,員工發現她從1樓偷到2樓,將物品 不斷偷塞進環保袋內,裝不夠還塞進外套口袋,賣場立即報警。 母哭:是我們害她 警方到場攔下女大生,從她身上搜出24樣未結帳商品,包括手機皮套、彈性褲襪、卡片、 原子筆、乳液、眼影、衛生棉、筆記本、便利貼等,多是百元文具用品,總值5058元,女 大生一開始否認偷竊,警員要她出示發票,她才坦承犯行。 女大生雙親聞訊趕到警局,面對愛女行竊遭逮,父親不發一語站在一旁,母親則紅著眼哭 求店家:「都是我們要求她考司法官,害她壓力太大,你們不要抓她,不要讓她的人生留 下污點!」父母的溫情讓店家同情女大生遭遇,也願私下和解,但竊盜屬公訴罪,警方訊 後還是依竊盜罪嫌將她移送法辦。 鄰誇:人生勝利組 鄰居說,女大生是社區出名的正妹,家境不錯,人長得漂亮又有氣質,常向長輩問安,嘴 巴很甜,她姊姊也很會念書,稱讚姊妹倆是「人生勝利組的成員」,得知女大生因壓力大 為紓壓而行竊,感嘆說:「漂亮、成績又好,為何要自暴自棄?」 服刑完畢仍可報考 律師張建鳴表示,竊盜刑責最重5年,但初犯或情節不嚴重,通常判緩刑或易科罰金。若 律師觸犯竊盜罪,將送往律師懲戒委員會審議,但竊盜不算重罪,被停業的可能性不大, 除非涉及業務上的侵占,這涉及職業道德,處罰最重為停業。考選部則指出,該名女大生 雖留竊盜前科,只要服刑結束,仍可報考司法官。 大葉大學教育專業發展研究所所長黃德祥表示,在升學教育體制下,父母不僅有明星學校 迷思,更在意職業貴賤,從小替孩子謀後路,卻忽略他們的興趣與才華,建議父母應該讓 孩子多方嘗試,了解自我,學會為自己人生負責。 黃德祥表示,若父母要求的與孩子想要的不同,孩子可多舉成功案例說服父母,或有條件 交換,如考不上台大醫學系,台大其他科系也可以,在父母期望與自己意願中尋求平衡點 。 偷竊癖症狀 ◎情緒焦慮、心神不寧、失眠 ◎常想一人獨處 ◎無法專注對話 ◎食欲特別好或特別壞 ◎咬指甲、拔頭髮等強迫行為 ◎家中出現來路不明的小東西 資料來源:中心綜合醫院減壓門診醫師李光輝 a.(該新聞是否超過三天?搜尋一下有沒有OP?) b.(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劣退,貼廣告會被劣喔!) 3.新聞連結:http://ppt.cc/gDbn (超過一行或有中文網址請縮個網址! 板規內文有提供縮網址網站)←看完可刪除此行 4.備註: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劣文"請注意") -- 作者 arrenwu (迎接幸福的未來)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爆卦] 作家陳之藩病逝於香港 時間 Mon Feb 27 02:16:53 2012 (論「專家不過是訓練有素的狗」翻譯偏誤)
LIZEN310321:陳之藩這句翻譯錯誤 是起源於身為文組的自卑感02/27 02:18
LIZEN310321:所以對2類3類組有仇視的感覺 這是文學界公開的秘密02/27 02:19
LIZEN310321:是嗎 讀電機跑去寫散文 真沒出息02/27 02:2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6.1.140.3
swwf:哪個鄉民願意去拯救她脫離苦海? 03/25 05:14
nourri:頂尖國立大學 台大? 政大? 03/25 05:15
tswperfect:想去外國CCR 03/25 05:15
watergirl416:律師要大學畢業才能考吧... 03/25 05:15
a1122334424:逼太緊 03/25 05:16
shootenergy:偷東西就偷東西 那有那麼多理由 03/25 05:19
screwer5566:如考不上台大醫學系,台大其他科系也可以→... 03/25 05:20
screwer5566:操 考不上台大不是人喔 原來這人是台大畢業 03/25 05:21
watergirl416:如果當不成美國人 當美國人的爸爸也可以 03/25 05:21
palajuice:父母給的壓力太大!等於限制了孩子内心的夢想! 03/25 05:22
pantani:在日本的話 店家就不會報警了 03/25 05:22
liafree:三重光南 03/25 05:23
IDfor2010:這下也不用考了 03/25 05:25
liafree:律師已經上了 03/25 05:26
aresa:這種病灶只要送去美國CCR一下就好了,藥到病除 03/25 05:29
IDfor2010:一年以上徒刑會喪失律師資格 那就要看三次偷竊怎麼論了 03/25 05:30
seemoon2000:看內文介紹成這樣 突然好想知道長怎樣= = 03/25 05:36
sese5566:圖好像不錯喔 03/25 05:45
ndr:搞不好是想洩忿? 03/25 05:48
k5a:說不定是故意的! 03/25 05:52
gaygay:在國內有案底不好找工作 出國深造吧 03/25 05:58
drcula:這搞不好根本就不想讀法律,都是家人逼的 03/25 06:00
pooznn:是"美女""律師"才有人權 如果是一般人的話 會打上馬賽克嗎? 03/25 06:00
drcula:父親是退休公務員....搞不好是退休法官 03/25 06:01
ndr:還是想當叫獸? 03/25 06:01
yoyoflag:悲哀的父母 毀掉一個孩子 03/25 06:02
drcula:這種父母的乖孩子,其實還蠻慘的 03/25 06:11
BeerIsGood:逼太緊無誤 03/25 06:20
attorneyhan:緩起訴機率頗大 03/25 06:22
holygoner:萬一哪天女兒玩高空談跳時...後悔都來不及了 03/25 06:29
gidapops:遮眼就不准 03/25 06:31
hotqiqi:可憐的孩子,聰明又漂亮,快被逼死了,+_+ 03/25 06:34
BeerIsGood:好險我家根本沒再逼我 要讀不讀我的事(菸 03/25 06:35
lovel180:兒孫自有兒孫福,健康快樂最重要。話說小時候補習班有人 03/25 06:41
lovel180:有人也是因為壓力問題進精神病院,我畢業他還沒出院。 03/25 06:42
BeerIsGood:同意樓上 真的健康最重要 03/25 06:43
iversonben:以為阿扁學生時代喔,大學沒畢業就能考??? 03/25 06:45
dh127:全民拼國考 股市上萬點 03/25 06:47
BeerIsGood:我高中時躁鬱症過 真的很痛苦 03/25 06:47
ndr:人權?馬賽克?去問蘋果日報吧.歹丸霉體只講腥聞自由啦.不犯法的 03/25 06:50
ndr:對歹丸腥聞霉體來說都是ok的 03/25 06:50
penny4ever:CCR 03/25 07:01
tyuio:我長得醜沒出息 壓力也很大 03/25 07:03
kana0228:人家說想去國外讀書 就是想搞CCR喔? 一堆腦殘酸民 03/25 07:05
sugizo0:其實報導聚焦在美女、律師這些無關緊要字眼上,實在不妥.. 03/25 07:07
IDfor2010:不過推測他去國外後不想回來的機會很大 家庭壓力太大 03/25 07:07
dulamo:爛新聞! 03/25 07:22
floyyed:他需要頂到肺紓解一下 03/25 07:22
shemale:沒被逼到瘋的人只會ph低 03/25 07:37
st90513:神眉也有出現過 03/25 08:15
yyc2008:偷竊罪為什麼不改成非公訴罪? 這又不是怕殺人犯報復 03/25 08:29
sese5566:因為沒有公訴罪這種東西 03/25 08:36
EllaElla:父母害的 很明顯 哭沒用啦 毀了小孩的人生 滿意了嗎 03/25 08:4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hrisBear (163.29.212.123), 時間: 03/25/2013 08:41:30 大四可以考律師?是用修學分認證的嗎? 查了一下,修學分方式要專科以上畢業,除非大學先畢業在修學學分 所以不是記者寫錯就是... 還有律師還沒完成職前訓練,可以被懲戒嗎? 印象中之前看函釋是說懲戒是用在有正式執業的人才適用~ ※ 編輯: ChrisBear 來自: 163.29.212.123 (03/25 08:43)
defent:我的疑惑全部都出現在推文裡了!!! 03/25 08:47
soqqcat:大四哪可以考律師阿?!除非是早就有大學學歷吧 03/25 08:59
ddaaemon:下一跳 現在報紙的美女律師應該都是說邱律師吧.... 03/25 09:26
ddaaemon:@@ 幸好是我誤會 ㄎㄎ 03/25 09:27
※ 編輯: ChrisBear 來自: 163.29.212.123 (03/25 10:11)
Gipsie:d大說出我的疑問了XD 03/25 10:25
ROCKMANX6:以前有學長大四就去考律師了,他是五專畢業插班念大學, 03/25 10:30
ROCKMANX6:所以修完學分就可以考了。不過他沒考上。 03/25 10:30
chihchien:24歲念大4 應該是插班生 可以用暑假律訓 03/25 11:32
chihchien:有可能是父母逼考司法官 故意留下前科資料 03/25 11:33
chihchien:不過也有可能真的是有疾患就是了 03/25 11:34
whereian:萬般皆下品,唯有司法官高 03/25 12:51
ASXO:專科學分也可以抵 不過不知道大學還沒畢業可否用大學的學分 03/25 13:59
ASXO:不過插大後 大學還沒畢業就考上 也很厲害就是 03/25 14:00
whereian:恩,聰明又美麗,天之驕女阿 03/25 14:03
whereian:還好沒去賣淫,有聽說過有些資優女的路走偏了去賣淫的 03/25 14:04
whereian:「明天是自己的,開始懂了,快樂是選擇」 03/25 14:13
whereian:為自己而活比較重要,父母的期待,有時候不用太甩他們 03/25 14:17
NewiPad5566:新聞內容很鄉民 人生勝利組... 03/25 14:47
Rolleight:疑問+1 03/25 15:22
Rolleight:新聞說姐妹都很會念書 那怎麼會選擇念五專 03/25 15:23
Rolleight:父母如果很希望她考司法官 她又那麼會念書 通常不會 03/25 15:24
Rolleight:選擇五專而會選擇大學就讀 03/25 15:25
Rolleight:所以還是很想知道怎麼考律師的XD 03/25 15:25
Scholz:記者所言不可盡信之,既然是轉系又非五專,何能在大四考上 03/25 15:55
Scholz:而且24歲還要唸大學,也是相當奇怪…不是都是22歲畢業嗎? 03/25 15:56
ASXO:五專應該是跟高中作選擇 插大一般會降一年級讀 過來人經驗 03/25 16:05
windshadow:gg了 司法官要無前科紀錄才行 03/25 18:29
volkov:父母心態: 有前科就不能考司法官了,該死 03/25 20:16
Scholz:這件新聞真是疑點重重,美女?律師?也不是律師或美女不會 03/25 21:20
Scholz:犯錯,第一沒圖沒真相,第二,以她年紀大四考上就算律師現 03/25 21:21
Scholz:很容易考上,但是沒畢業的大四學生理論上就不具應試資格。 03/25 21:22
windshadow:畢業了拉 文中她轉系 語文系1年+法律4年 法律大四=大五 03/25 21:25
windshadow:猜的XD" 03/25 21:25
windshadow:大二轉系法律 所以文中的大四應該要加一年 不然他只是 03/25 21:26
windshadow:法律系大三而已 03/25 21:26
windshadow:可以"報考"司法官 只是考上不能"當" 03/25 21:28
meianhua:應該口試會被刷掉 不管用考的還是用轉任的 口試會有資料 03/25 23:32
Rolleight:請問樓上 口試真的會有犯罪記錄資料喔?? 03/25 23:38
tenbear:司法官最初設口試的目的就是檔前科犯,網路上有前考試委 03/26 00:48
tenbear:員的發言紀錄 03/26 00:49
volkov:疑點重重,不過我只想要看圖 03/26 07:30
alawyer:沒圖沒真相~ 03/26 11:00
peter819:這種考上也會被口委刷掉,ㄧ輩子的污點 03/26 12:24
simon5955qoo:律師版,竟然有人說「非公訴罪」... 03/26 22:50
judge69:這種人人保護的天之驕子 最後還是沒事吧 03/26 22:54
judge69:連前科都沒有 03/26 22:54
ttyjoy:sim道長 前面有些推文是從八卦板轉來的推文... 03/26 23:56
brokenback3:tvbs好像說是119阿語轉唸法律的 03/28 15:07
binshin:下一篇應該有人要戰賴素如律師吧...唉 03/28 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