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oomii:林律師或許沒逃亡之虞,但實務上判決確定後不來執行的很多 04/08 23:30
→ qoomii:不分輕重罪,收到通知不來報到或是來報到不繳錢只拖時間的 04/08 23:30
→ qoomii:對某些人,交保有一定的約束力 04/08 23:31
→ qoomii:當然林律師適不適用是有疑義,就像我覺得給他緩起訴不適當 04/08 23:32
推 Lectured:樓上ID是我多年前在國考版必讀呀! 04/08 23:34
→ qoomii:不用強調!!來點意見交換吧!!!!! 04/08 23:38
推 Roawen:跟你講一個事實好了 很多司法官不會去分羈押原因跟羈押必要 04/09 00:52
→ Roawen:的 都是兩個摻在一起考量 沒法條羈押事由 就給交保或限居 04/09 00:53
→ Roawen:當然我不知道這件到底是怎樣 但現在酒駕現行犯移送的 還是 04/09 00:53
→ Roawen:以訊畢後當庭飭回為大多數 04/09 00:54
推 damonwhk:同感!我也認為交保的處分是太誇張了。 04/09 03:25
推 hiphoprabbit:可能要給林難看吧 他平常在檢方應該樹敵甚多.... 04/09 09:18
推 Lectured:我想要問的問題是,像這種酒駕現行犯如果證據都差不多了 04/09 10:38
→ Lectured:剩下唯一要交保的理由就是有逃亡之虞? 04/09 10:39
→ qoomii:是的,確保執行,尤其是前科表看出來曾經通緝的 04/09 16:46
推 simon5955qoo:交保5K太多了嗎?那交保500呢? 04/11 00:07
推 Prestige:這種案子實務通常都是一萬塊交保 你要拿法條質疑實務作法 04/12 09:18
→ Prestige:那可以質疑的地方太多了 五千塊交保在實務已經算優待了 04/12 09:18
→ Prestige:而且北院內勤案件那麼多 沒檢察官會那麼無聊故意刁難林 04/12 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