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ttorneyhan (Lawrence)
看板Lawyer
標題[徵人] 國際經貿法律諮詢師(轉自經濟部網站)
時間Fri Apr 26 08:57:04 2013
發布日期2013-04-24下午02:12
經濟部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約聘國際經貿法律諮詢師對外徵才公告內容1.職缺單位(地址):經濟部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台北市中正區寶慶路25號3樓)2.人員區分:聘用人員。3.職稱4.名額:正取2人;備取2人(候用期限3個月)。5.聘用期間:分別自報到日起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視工作表現決定聘用與否。6.資格條件:(1)國內外法學研究院所畢業得有法律博士學位,具國內或國外律師資格,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2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國內外法律事務所或相關法律實務經驗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如於修習研究所學位期間具有與擬
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經驗者,請提出證明文件資料)。(2)國內外法學研究院所畢業得有法學碩士學位,具國內或國外律師資格,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4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國內外法律事務所或相關法律實務經驗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8年以上者(如於修習研究所學位期間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經驗者,請提出證明文件資料)。(3)本項諮詢工作係為辦理政府國際經貿訴訟案件,處理對外經貿談判法制議題,並為政府涉外經貿法律事務提供法律諮詢意見,爰相關工作經驗,若確曾協助本國或外國政府辦理相關訴訟業務、或曾服務於律師事
務所承辦本國或外國政府相關訴訟業務,並獲原服務單位或事務所之推薦者(請附推薦信函文件),將予優先考量。6.工作項目:(1)協助積極運用WTO爭端解決及訴訟機制,並以第三國身分加入與我國體制性利益相關之WTO爭端案件、協助政府對外諮商。(2)研究國際經貿法律及談判相關議題,協助對外經貿談判之籌備及進行。(3)辦理對外洽簽貿易協定有關法制與爭端解決章節之談判。(4)協助撰擬對外經貿談判之協定約本、處理協定內容法律文字檢視,及整體協定中文譯本之審閱等事項。(5)針對WTO爭端解決案例進行研究,掌握國際經貿法規實務最新發展,協助政府人員國際
經貿法制能力之建構。(6)其他交辦事項。7.薪資標準:月支新台幣101,696-117,676元。8.注意事項:(1)有意者請下載「經濟部新進聘(僱)用人員甄選報名表」及「約聘國際經貿法律諮詢師簡歷表(excel檔案)」,請依上開格式填寫「經濟部新進聘(僱)用人員甄選報名表」(請附照片),並檢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律師資格證明文件,及相關研究或重要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於102年5月6日(星期一)前,逕寄台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經濟部人事處第2科蔡小姐(請以限時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信封請註明「應徵經濟部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約聘國際
經貿法律諮詢師職務」),恕不退件。另「約聘國際經貿法律諮詢師簡歷表(excel檔案)」,請電郵至tsaipy@moea.gov.tw(未電郵者,恕不受理)。(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3)聯絡人蔡小姐,電話:(02)2321-2200分機561,傳真電話:(02)2351-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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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聽到這種職缺
敬供各位道長卓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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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7.243.115.182
→ docose:有這種資歷和能力的人 不可能用這種薪水找到... 04/26 09:24
→ docose:不過如果這位置還有其他利益 或是早有人選 不在此限... 04/26 09:25
推 handling:您認為這樣的職缺是不是早就內定好了呢? 04/26 20:03
推 klaw46:小弟大概符合吧,但包含我認識的道長恐怕沒人會去 04/27 00:37
→ klaw46:薪水實在太低了 04/27 00:38
推 docose:這種資歷的人去大事務所 薪水至少兩倍以上.... 04/27 21:06
→ snowland:贊成各位所言,JD+bar+海外大所經驗2至4年,年薪不只如此 04/29 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