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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久瑩/台北報導〕又有三大行業可望納入勞基法!勞委會近日鎖定受僱律師、受 僱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人員,以及農漁會及農田水利會成員研商,以確保國內僅剩約五% 未納入勞基法的勞工,都能擁有基本的工作權保障。不過,農漁主管機關農委會並不想買 單。 根據勞委會統計,國內八百三十八萬受僱勞工中,已有七百九十八.七萬人納入勞基法適 用範圍,比率達九十五.三%;但仍有包括家事服務業的本國及外國勞工,以及私校人員 、醫師、國際機構人員、律師、農漁會人員等,因為工作性質特殊或已有相關法令規範遲 遲未納入,人數約三十九.三萬人。 勞委會近日陸續針對多個行業檢討,計畫再擴大勞基法適用範圍到七千五百位受僱律師、 六千多位受僱的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人員(非外包保全機構人員),及農漁會及農田水利 會成員,粗估影響超過四萬人。 勞委會指出,長期以來,持續有受僱的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工作人員向勞委會陳情,希望 納入勞基法保障,以解決工時過長問題。調查也發現受僱律師多表贊同,但雇主憂心女性 律師或懷孕律師的夜間工作可能觸法,仍多所顧慮。 農委會︰已有相關人事辦法 條件沒較差 另勞委會近日也陸續邀集農漁人員的主管機關農委會座談,但農委會認為,目前已有相關 人事管理辦法,條件不比勞基法差,無需調整變動,僅允諾會針對較勞基法不足的部分進 行檢討。 農委會農田水利處副處長胡忠一表示,農田水利會的人員比較像公務員,須代為行使公權 力徵收土地,人事管理辦法規定目前是參考公務員擬定,不適合與勞基法相比;漁業署則 認為目前漁會人事管理辦法,條件不比勞基法差,無納入適用對象的必要。 農田水利會人員則擔心天災必須關水閘門、漁會成員擔心船難、假日必須上班,如果適用 勞基法將可能影響工作。勞委會官員回應,針對天災等特殊狀況已有規範,不必擔心。 勞委會強調,勞基法為勞動條件的基本法律保障,即便不同單位各有考量,但相關法令如 較勞基法保障不足,仍應檢討修法或納入勞基法保障範圍。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y/12/today-fo8.htm -- 各位覺得如果沒有啥大事來推的話,兩年內會搞定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4.101.96
ROCKMANX6:圖窮匕現,看看理事長的回應。 05/12 13:49
pnLin:6%勞退提撥 05/12 16:51
volkov:搞血汗,不遺餘力 05/12 19:23
hsiyen:束脩先拿來再說 05/13 14:18
JJLi:(受僱醫師看到這篇文備覺辛酸XDDD) 律師們加油呀 05/19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