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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姐民國七十年初期高考 律師放榜那三個月~ 都聽到他說~ 那間要十萬塊請他~ 她那時還在念研究所 且完全沒有開庭或訴訟經驗~ 那時代也不需要實習~ 那一年才錄取不到十人.. 台灣狗民黨來台灣一直到民國七十九年~吳伯x現在當縣長兒子要考律師前~ 每次錄取也的確沒有超過兩位數~ 所以現在一年錄取一千人~才會有很多沒聽過私立學校法律系才考得上~ 又要多錄取~又想要高薪~活該ㄚ~ : 誇張假設一個沒有經驗的實習律師,因為政策緊縮律師人數,薪水竟然可以高達到十萬 : 您這位實習完過後的,又有訴訟經驗的律師,薪水還會是6、7萬嗎 : 還是遠超過十萬?? : 這也是我支持基本工資政策的原因,樓下那位7-11店員都能因為基本工資拿1萬9時 : 您這位實習律師或受雇律師,您拿多少? : 基本工資漲到2萬7時,實習律師薪水是否還會是2萬5? : 實習律師若因此而攀升到3萬5時,有經驗又實習完畢的受雇律師,薪水是不是更高? : 支持那些底層、沒經驗的員工加薪,我不是因為什麼公平正義 : 我單純認為那不過就是幫自己加薪的一個迂迴辦法,還可以博博公平正義美名,多好 : 又單純打價格戰外,其實合夥或主持律師應該將自己影響力用在血汗以外的地方 : 血汗絕對只會促進產業"降級" : 先進國家可不這麼幹,大家應該常常聽到美國律師幾乎什麼事情都沒做, : 卻寄個十萬美金帳單給當事人 : 很多人第一反應是,這個有什麼好學的? 這很沒道德耶 : 但反過來說,有個什麼都不做的美國律師都可以收十萬美金了 : 更何況是各位認真的道長們? 您的付出值得超過十萬美金吧? : 外國人會什麼願意花這麼多錢打官司,是因為訴訟觀念完整嗎? 還是單純的有利可圖? : 小弟認為是後者 : 當一個國家大量立法保障消費者、勞工、及行政法規, : 試圖平衡差距日漸懸殊的當事人地位,即會產生數字龐大的行政罰則與民事賠償立法 : 小弟曾耳聞一個德國百貨公司違反禮拜天營業的規定被罰七千萬 : 在這個例子下,請問百貨公司要不要找律師、甚至律師團來打官司? : 請問主管機關願不願意外包花錢,辯護自己的處分適法?? : 中國對於勞工權益侵犯不等閒視之,動輒雙倍月薪民事賠償請求權 : 請問該中國勞工願不願意花錢打官司? 面對動輒受有雙倍月薪民事賠償請求, : 公司願不願花錢請律師待公司裡,面對法律問題? : 又美國動輒有數十億懲罰性賠償之事件起訴 : 標的金額如此大的案子,後酬可以抽多少? 當事人願不願意請律師? : 公司願不願意花錢找律師事務所組團辯護? : 無論哪個國家,哪方面權益,標的金額高漲,都是符合所有律師利益的 : 主持律師、實習律師、及受雇律師都是, : 或許這說法違反了很多道長的信仰,但這絕對不違反所有道長的利益 : 而且這些使訴訟標的金額高漲的法案都相當程度的保護了公益 : 就是消費者、勞工權益等需要特別強調私法社會化的領域 : 反觀前幾年加班費不給只罰六千,現在只罰兩萬 : 勞工又要面臨秋後算帳的威脅,標的金額小,寒蟬效應下,這樣案件量會多嗎?? : 還是忍氣吞聲算了 : 律師版是說"案件量會多嗎?" : 但在外面,請各位道長改口 : "大家都忍氣吞聲,面臨強者欺壓,這樣公平正義得以伸張嗎??" : 簡言之,大家應該一起把餅做大,而不是那邊搞Cost Down,搞血汗 : 搞血汗人民越來越窮,越請不起律師對抗強權== "公平正義越難以伸張" : ※ 引述《volkov (zzzzzz)》之銘言: : : 我向來反骨,喜歡質疑權威說的話 : : 因為我向來討厭官大學問大的態度,美國其實也很流行質疑這一套 : : 不尊重勞基法,試圖想要規避勞基法的想法 : : 不就是鬼島之所以是鬼島的原因嗎? : : 理事長在台上說要建立我們正確的概念 : : 管理眾人之事,這是政治問題,只有適不適切的問題 : : 怎麼會有正不正確的問題? : : 聽理事長一番話,我還以為回到極權,政治必須正確的時代 : : 又外國政治史,勞雇關係趨向實質放寬認定,而不形式概括否定 : : 倒行逆施,莫怪國家倒退 : : 權威說的話常常因為利益衝突而危害大眾利益 : : 越不懂得適當懷疑權威說的話,國家越容易血汗 : : 實習薪資絕對與受雇薪資息息相關 : : 如同基本工資與平均薪資般,有連動關係 : : 例如, : : 你家樓下那個痞子,作7-11都能靠基本工資制度拿到了28000時 : : 你是個實習律師,薪水會低於28000嗎? : : 你是個有5年經驗的會計,薪水會停在28000? : : 基本工資在韓國已達到28000 : : 有五年經驗的會計,在台灣可能只有28000,爭取薪水,得面對被要脅去職的危險 : : 在韓國,有五年經驗的會計,薪水早就不知道升到何種境界 : : 若實習律師無薪實習時,受雇律師的薪水能不受到排擠嗎? : : 我一個案子找受雇律師,一個月要花六七萬,為何不請十個實習律師來做? : : 搞不好那些大頭收十個實習律師還能賺學費勒 : : 無薪實習是為了解決實習機會短缺,擦錄取率亂提高的爛屁股 : : 而犧牲所有律師薪資 : : 權衡下,不過就是挖個大洞,捕小洞(甚至補到自己口袋)的爛作法 : : 若認為無薪實習,指導律師會因此仔細教,就太天真了 : : 指導律師為何會突然收好脾氣,建立訓練制度? : : 有一經濟學派會做如此假設,律師事務所省下來的實習律師薪水 : : 會成為訓練經費 : : 你想這說法多麼愚蠢天真,但這卻是台灣主流血汗經濟學的說法 : : 大家想想,這樣經濟能不倒退嗎? : : 還有,把事情全部推給品牌鑑別度,這是搞混個體經濟與總體經濟的說法 : : 推廣品牌鑑別度,不會讓整體市場變大,只會增加特定人的收入 : : 搞無薪實習卻會直接使讓整體律師就業市場惡化 : : 大者恆大,小者難以追趕,根本不符合私法自治,公平市場競爭法則 : : 同樣的情況亦發生在一般勞工就業情況,常見中南部雇主連基本工資都不給 : : 這是不是越來越像地主與佃農時代,地主壟斷資源,佃農只能搖尾乞憐耕作機會 : : 佃農早期只能得到可供溫飽的食物,卻得忍受地主的大呼小叫, : : 為了家人生存,尊嚴必須全部丟掉 : : 那個時代的勞動,並無任何價值,又稱之為資本壟斷主義,當時並無達到私法自治的目的 : : "競爭與效率" : : 資本壟斷主義,早就被歐美等先進國家不滿的人民給排除了,並立法實現 : : 甚或台灣早期也開始施行土地政策,重申勞動的價值,並實現憲法所寫的均富理想 : : 土地政策法令也是,勞動法令也試圖扭轉勞資懸殊談判地位,實現真正的契約自由 : : 林理事長還試圖復僻歐美早已丟棄的資本壟斷主義,想丟掉所有實習律師的尊嚴?? : : 勞動法令強調的公平正義、憲法強調的均富與勞動價值,是否可以置之不理? : : 律師之所以追求高薪一部分是為了追求自己利益 : : 但亦有一部分是為了進修法律及跨領域的相關專業知識 : : 搞血汗,大家忙著接案,沒有時間與金錢 : : 如何進修法律以外知識,去對抗人民指責律師司法官只懂法律,不懂其他專業的控訴 ? : : 實習律師無薪實習,尚得打工支應生活,如何專心實習?? : : 若還要付費學習,是否還需要向教育部爭取"就學貸款政策"? : : 權威的話,就一定是對的嗎? 權威憑什麼替你做決定? : : 先進國家這麼服從權威嗎? 最不順是非服,從權威的國家不就是人權最糟糕的北韓嗎? : : 官大學問大的鳥態度,不就是阻礙進步的最大障礙嗎? : :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 : 大家賺錢往往不是只是為了自己,更是為了給家人更好的生活 : : 為了家人與自己,而在政治上發聲,質疑權威說的話,沒什麼不對 : : 相較歐美人士的律師薪水,台灣實在給的太少太少, : : 也許您在上面這句話,感覺到你心中國家尊嚴受損了 : : 但我的想法是,整體律師待遇的提高,我們都仍有團結努力爭取的空間 : : 在政治上表達自己的不滿,並不需要花費太多時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2.144.78 ※ 編輯: ABIANGOODBYE 來自: 210.242.144.78 (05/18 13:56)
nengneng:還在緬懷過去嗎?? 05/18 13:56
ABIANGOODBYE:他自己說~要把人數緊縮~你自己看他原文..不是懷念 05/18 14:00
ABIANGOODBYE:他說法根本就是過去狀況!跟我何干~笑死~ 05/18 14:01
repast:SO? 05/18 14:01
ABIANGOODBYE:我才沒有這麼慘~要來這裡哭爸~!!我懷念個屁~與我何干 05/18 14:06
guanquan:其實一年10個真的太少了,那樣並不正常。 05/18 14:16
ABIANGOODBYE:跟教改一樣,七分都可以上大學~律師現在也一樣~怨誰~? 05/18 14:26
ABIANGOODBYE:怨台灣人懶惰研究功課~希望政策開放就OK!大家一起死 05/18 14:27
Redwing13:so? 05/18 14:50
FrankChaung:我怎麼覺得有點喜感 05/18 15:02
clarinaser:不懂七分上大學跟考上律師有何可類比處 05/18 15:35
clarinaser:如果是這樣 要比建中 出身或是家長背景嗎?! 05/18 15:36
clarinaser:律師多寡跟收入是市場的問題跟律師本身優劣無關 更何 05/18 15:40
clarinaser:況我不覺得通過考試能有多爛 05/18 15:40
clarinaser:考上後的心態才是重要 05/18 15:40
alawyer:噓「沒聽過私立學校法律系才考得上」,是自己為自己身出名 05/18 17:26
alawyer:門嗎? 05/18 17:27
alawyer:更正,是「自己以為自己身出名門」。 05/18 17:27
ROCKMANX6:你說的如果都屬實,我知道你姐是誰了。 05/18 17:45
ROCKMANX6:民國70年代,只有民國71年錄取不到10人,當年錄取6人, 05/18 17:45
ROCKMANX6:5男1女,唯一的女性現在沒在當律師。 05/18 17:45
ROCKMANX6:某位二審法官對吧? 05/18 17:46
ChrisBear:so~想表達什麼? 05/18 21:59
docose:所以你想表達 最好是現在開始一年只招考10人嗎? 05/18 23:29
ROCKMANX6:他想表達他姐是XX高分院陳X真法官而已。 05/18 23:39
lawlcf:據說是榜首的那一位嗎? 05/19 00:34
itski:X真X? 05/19 00:44
ROCKMANX6:樓上律師界林佑星。 05/19 01:32
lalalamelody:我老闆(民國80年執業)說 他們那個時候背法條就上了耶 05/19 10:12
lalalamelody:哪像現在什五花八門的通說 有力說 少數說都跑出來 05/19 10:13
lalalamelody:學問是與時俱進的 民國80年都這樣了 那民國70年呢... 05/19 10:14
fantasy7854:我不是法律人,但確實有聽說過早期律師高考 05/19 22:19
fantasy7854:的題目跟現在比,單純很多最關鍵是員額超少 05/19 22:19
fantasy7854:可是當年沒現在這麼多野雞學校 05/19 22:20
whereian:早期好像是重商輕法,法律系的志願排名甚至比歷史系低 05/20 01:06
whereian: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開放律師名額之後,法律系排名才上升的 05/20 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