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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遇到難纏的履行會面交往... 除了以往聲請執行處怠金以外 發現家事事件法187條可以聲請法院"勸告"債務人履行 看條文要繳聲請費五百,似乎是進行另外的非訟程序 想請教是否有道長聲請過 該"勸告"程序實際上如何進行...有點難以想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115.91
ssbbkk:手上有一件勸告程序,第一次開庭內容類似調解,通知兩造到 05/24 19:38
ssbbkk:庭,下次開庭預計通知男方及小朋友,再下一次擬通知女方及 05/24 19:40
ssbbkk:小朋友,至於接下來會如何處理就不得而知。 05/24 19:41
itski:好奇勸告程序究竟有無實益? 05/25 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