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nzu (雲淡風清)
看板Lawyer
標題Re: [閒聊] 昨天結訓座談會砲火猛烈
時間Fri Jun 7 06:11:41 2013
我對於實習律師不適用勞基法這點非常不以為然,
我是有薪實習者,
昨天回所上班領取生活津貼時,
會計人員表示因為忽略幫我提撥6%的勞退金,
所以接獲勞保局的關切電話。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七條規定,
勞退條例的適用對象為適用勞動基準法的本國籍勞工,
如果實習律師真入全聯會理事長所說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那為什麼我的實習單位會接到關切電話?!
※ 引述《hsiyen (我欠這個世界太多)》之銘言:
: 昨天下午的砲火相當猛烈
: 猛到理事長狂跳針加迴避
: 希望下一梯的同學持續針對問題繼續開炮
: 爭點一:事前不公布考科 考試內容講義沒寫
: 這點律訓所說會檢討
: 爭點二:理事長鼓吹無薪實習
: 這點希望下一梯的人可以持續進攻
: 我不反對無薪實習 或是上繳肉乾
: 但是不應該由理事長去鼓吹這件事情
: 尤其是全聯會並沒有建立一個完整的媒合機制之前 鼓吹無薪根本就是剝削
: 所以我昨天是建議理事長可以建立一個完整的平台
: 需要實習律師的事務所可以到那邊徵才
: 提供工作內容 福利 保障 薪資 讓大家看看各家事務所的本領
: 而不是在資訊不透明不平等且在大家一定要實習的情形下去忍受
: 雖說律師、實習律師目前不適用勞基法
: 但至少請公會要求至少成員給予『合乎勞基法』的內容
: 如果認為律師這個行業應該有社會責任 就應該先要求自己
: 而不是先欺負自己人
: 其他請其他同學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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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0.182.111
推 alttwin:理論上有勞健保,但實際上多少人沒有勞健保應該無待贅言 06/07 13:22
推 SchmidtAsman:其實,有勞健保與是否適用勞基法,是兩件事情。不過 06/08 18:44
→ SchmidtAsman:,就算學習律師沒有勞基法適用,但是我們不妨去看看 06/08 18:46
→ SchmidtAsman:[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可 06/08 18:47
→ SchmidtAsman:以發現,建教生雖然也沒有勞基法適用,不過卻有不得 06/08 18:57
→ SchmidtAsman:低於最低工資且應按月全額直接給付的生活津貼。 06/08 18:58
→ SchmidtAsman:那學習律師咧??個人以為無薪實習的不適當,可見一斑 06/08 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