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olkov (zzzzzz)
看板Lawyer
標題Re: [閒聊] 昨天結訓座談會砲火猛烈
時間Sat Jun 8 20:35:04 2013
※ 引述《Augusta (賤民有賤民的選擇....)》之銘言:
: 突然有個想法,
: 現在的爭執其實是觀念的不同:
: 在現行考用分離的制度設計下,
其實各國的專技人才,幾乎都不是考用分離
考用分離顯明行政機關的政策失當,不負責任
專技人才有他的需求量
甚至連大學校系都不該考用分離
先進國家的大學都對自己畢業生的未來生涯負責
之前離譜的廣設校系,認為全民皆大學生就會有競爭力的做法大錯特錯
起薪倒退十幾年,於各行各業見怪不怪
但這種離譜錯誤的想法卻是台灣經濟政策主流
考用分離聽起來冠冕堂皇,卻是政治人物把事情做爛的官腔官調
不過就是不管專技人才死活的官腔版本
: 都是這一篩選機制的關卡,
: ──換言之,實習的缺就在那邊,
: 能否爭取到也是各憑本事。
: 但真是這樣嗎?
: 至少我知道也有不少人僅以律師合格為目標,
: 光是有律師合格證明就足以讓他們出去闖盪(當然不是當執業律師那種闖蕩),
: 反過來說在實習與國考應作包裹處理的觀念下,
: 「沒去找實習」成為了他們的社會包袱,
: 就跟親友總會問你法律系畢業了之後為何不去考試的意思差不多,
: 但我法律系畢業就代表一定要考律師嗎?
: 我律師高考合格就代表一定要去實習嗎?
: 我不知道將國考與實習視作一個包裹是否比較好?
: 但至少從現實的社會機制是,
其實專技人才與實習應該脫不了干係
: 國家根本管不到也不應管到業界應開放多少實習名額,
: 這種希望能包裹式處理的輿論壓力迫使業界為了形象低頭,
: 也使考選部師出有名地介入公會對於律師的管理,
國家可以管,但不應該用傷害大多數人利益的方式去管
也不是由少數人替大多數人做決定
若要推動無薪實習,怎麼可以濫用公會理事長的身分主張?
憑什麼你一個人這麼霸道,傷害所有受雇律師與實習律師的權益?
民主社會還存在威權主義,政治正確?
我以為民主社會一人一票,還是他有特權,有一千票?
民主制度不就是為了避免少數人犧牲大多數人利益而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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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2.197.74
推 anattorney:沒錯,證照考試本來就沒有考用分離的必然需求 06/08 20:44
推 zoonead:分離個屁,要分離,大學法律系畢業證書就可以當律師證書 06/08 23:13
→ zoonead:抱歉抱歉,我是指摘針對考選部官員的腦袋,原PO見諒 06/08 23:14
是的,別被看起來很專業的術語唬住了
考用分離就是偷懶又避免監督的官腔官調而已
※ 編輯: volkov 來自: 123.192.197.74 (06/09 09:30)
推 Scholz:大推…考用分離根本是胡說,專技人員考試應該以『用」為先 06/09 11:31
→ Scholz:『考』為後,考試是為了配合選拔或評定適當的人員而生。 06/09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