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OCKMANX6:不會,不會。 06/10 10:17
→ miraculouss:請問樓上rockman大,所以刑案也沒有差別囉? 06/10 10:54
推 dnoteb:基本上 不會 因為同一事務所 會被認定只有一筆收入 06/10 12:41
→ dnoteb:但是 在隔年補稅的時候 有可能會發補稅通知 但是可以陳述意 06/10 12:41
→ dnoteb:見去更正,另一個方法是,事前在每年的年底(好像12月前) 06/10 12:41
→ dnoteb:律師公會 會通知受僱律師填寫事務所承辦案件<-- 06/10 12:42
→ dnoteb:這時候你也可以填寫上去(但是對於沒有以事務所名義執業的 06/10 12:42
→ dnoteb:情形,就沒辦法填寫這張,因為上面要寫上統編) 06/10 12:42
→ dnoteb:總之 結論上不會重複核科 但是程序上難免會要你陳述 06/10 12:43
→ letita:他的問題是三人委任同一律師,但只收六萬,這樣也一樣嗎? 06/10 13:18
→ letita:而不是同事務所的三名律師同受一被告委任。 06/10 13:19
→ alawyer:一樣,國稅局是看案號 06/10 13:35
→ miraculouss:謝謝樓上道長們熱心的解答,謝謝! 06/10 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