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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eann (全新的開始)》之銘言: ※ 引述《piadora (皮多羅)》之銘言: : 律師助理一個月50k? : 我今天問一個女的 他說的 : 請位各位有這麼好賺嗎 : 還是因為他是女生的關西 : PS 他說他文化大學的@@ 上班10-17 他171cm 51kg : 他說基本底薪+諮詢費才有到50K啦 : 經詢問過原著 : 同意我自行發表於律師版 基本上我聽過一種律師事務所經營的型態 是法務接聽客戶諮詢 如果成案使諮詢客戶委任訴訟的話 會有成案獎金 所以薪資計算的話就是基本底薪(通常很低)再加上每月成案獎金總數。 基本上這種法務比較不像是法務,比較類似客服及業務性質 不知道您遇到的法務是不是這種類型的。 其實法務的類型很多,我也有聽過在資產管理公司作催收的法務年收有百萬以上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1.220.133
alawyer:這樣好像是違反律師法.... 07/23 10:20
SoloHomerun:確實有本篇說的這種情形,據知中、南部就有這樣的事務 07/23 10:21
SoloHomerun:所! 07/23 10:21
rareair:北部據聞就有好幾間是這樣 07/23 11:36
flora25:這是所謂的抽%數吧 不意外 07/23 12:02
alawyer:難道相關規定已經刪掉了? 07/23 12:15
letita:違反律師法哪一條呢? 07/23 13:54
letita:這種方法算是不正當招攬業務嗎? 07/23 13:55
律師倫理規範第12條   律師不得以下列方式推展業務:   一、作誇大不實或引人錯誤之宣傳。   二、支付介紹人報酬。   三、利用司法人員或聘僱業務人員為之。   四、其他不正當之方法。 若案件本身是法務帶進來的話是違反第2款 若案件本身是由法務促成委任可能違反第3款 , 上文也說是偏向業務性質了 復參照律師法第39條   律師有左列情事之一者,應付懲戒:   一、有違反第二十條第三項、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 第二十八條至第三十七條之行為者。   二、有犯罪之行為,經判刑確定者。但因過失犯罪者,不在此限。   三、有違背律師倫理規範或律師公會章程之行為,情節重大者。 不過實際執行上嘛...(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183 ※ 編輯: nowash 來自: 140.112.4.183 (07/23 14:21)
letita:可是請的是法務助理,不是業務人員阿... 07/23 15:51
Innnn:如果買買契約裡面寫到價金為零,你還會認為是買賣契約嗎? 07/23 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