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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ederast (96141129)》之銘言: : 小弟剛畢業,找了一間公司當法務; : 我們公司很……模糊,因為公司內目前沒有律師,就有關法律的業務,我們是接到電話,再轉介出去合作的律師,然後就律師成案的價格抽成,這算是我們這項業務的最主要來源。 : 跟朋友閒聊,她卻說這百分之百違法! : 我不太明白違法的立論點在哪?想請問各位前輩的經驗是如何? : 謝謝。 你講的很模糊,你們公司的性質是什麼?! 如果是一般公司行號的法務 把案件委託給律師然後收取抽成,這個法務本身可能有背信罪的問題。 如果是你們公司是包攬訴訟案件轉介給律師抽成佣金為業,那可能就是涉及違反律師法 實務上的確是有這種公司的存在,但是抽成的錢是見不得光的 而且沒辦法開發票 所以類似這種公司有的操作手法,其實我以前小時候也待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1.220.133
cyora:主要還是可能有包攬訴訟的問題,不過若如上幾篇說的,以後開 09/05 14:58
cyora:放律師打廣告時,則可能就更模糊了… 09/05 14:59
ChrisBear:涉及刑法包攬訴訟的問題 09/05 15:14
pederast:如何涉及? 09/05 19:59
ptt0219:刑法第157條:「意圖漁利,挑唆或包攬他人訴訟者,處一年 09/05 21:01
ptt0219: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萬元以下罰金。」 09/05 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