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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有一問題想跟各位道長請益,也就是軍事審判法修法後, 分兩階段將案件移送普通院檢,如果是目前尚在軍事法院審理 之案件,如要幫相關被告辯護,是否仍須至國防部登陸成為軍 法律師,抑或可免除該手續直接受委任出庭? 煩請各位道長不吝告知,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3.154.62
alawyer:看出庭地點是軍事法院還是普通法院。 09/24 15:47
回一樓大大,出庭地點是高等軍事法院... ※ 編輯: keepwild 來自: 118.163.154.62 (09/24 17:15)
alawyer:那還是登錄吧。手續很簡便,不用花太多時間。 09/24 19:29
瞭解...感謝!! ※ 編輯: keepwild 來自: 58.114.188.60 (09/25 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