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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aradize (( ︶︿︶) ╭∩╮)》之銘言: : 不斷的有耳聞無薪實習 : 下面這篇文章寫得很好, : 如果不團結起來,自己作賤自己,或是安慰自己至少是學習 : 最後有苦日子還是自己造成的 : 目前的律師環境似乎也是如此,大夥守著自己一城一池 : 但大環境對我們卻有點像溫水煮青蛙..... : 不要「無薪工作」的理由 : http://sobakome.pixnet.net/blog/post/39656459 剛才在八卦版看到一篇基本薪資提高至46000元的文章, 因為八卦版不適合討論,所以剛好利用這篇文討論一下, 我在想假設政府來規定一個人的基本薪資(如實習律師 薪水最少要5萬元),有人說這樣正式員工(律師)薪資 會提高,整體市場分配會更合理!但真得是這樣嗎? 我在想如果我要找一個實習律師,但是政府規定或實習律 師團結起來(如規定實習律師的薪水超過一定金額,如果 那個實習律師自甘下流,願意打黑工,就給集體抵制) 這樣如果我想找實習律師,祇有三個選擇: 一、還是違法,但是我會跟實習律師說沒辦法,您的價值就 這樣,要嘛你就自願作白工,要嘛我請願意做的來! 二、不違法,但我要找最強的實習律師,所以魯魯實習律師 就881,這個實習律師精通十八般武藝,可當二個人用。 三、乾脆自己作。 這當然是扯遠了,因為大多數的實習律師要求的薪資以目前 薪資水準來看是相當合理的, 但假設現在供給量沒有改變或律師業沒有成長 而人員價格或價值事實上跟供給量或律師業收入有關。 例如我自己在找助理,因為每次應徵者都很多, 所以不用開很高,就會蠻不錯的人願意很認真做, 再加上我也不是收入高的律師,所以就給了不怎樣的薪資, 但是如果要給高一點薪資,除非我的案件量能提升, 或案件價能提高,否則我祇好就自己來了或請價格便宜的來做。 綜上,所以我認為拒絕無薪或低於市價實習,最好方式就是減少 供給量或提高律師業的收入,至於團結與否似乎不是唯一選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74.47
liseeker:怎提高收入?我只看到資深道長砍價搶生意 10/22 10:08
takewind:所以公會在推刑案強制律師代理,得想辦法切入某些市場 10/22 10:30
alawyer:我手邊一大堆被賤價搶生意的資深道長辦爛後的上訴審甚至再 10/22 10:30
alawyer:審案件...@@ 10/22 10:30
alawyer:循環:賤價搶案→隨便辦→慘敗→收爛攤子→抓狂...@@ 10/22 10:33
arnot:所以以後剩下低價隨便辦律師與高價專收爛攤子律師.... 10/22 10:53
這裡補充一下下, 強者我學弟曾經聽聞這些教授大大,似乎他們的看法是解決實習的問題,是採取多元實習 方案,包括政府機關等,都可以來實習,進而擴大供給量。而供給量擴大後,生命自然會 找到出路,供給將會創造需求之類的怪異的理論,最後目標即是: 所以什麼案件、無論多低價格自然會有受不了的律師做,至於服務品質由消費者自理。 (可以想像說不定以會有gmp之類的機制) 而且他們認為過去律師收入也太高,更不喜歡律師收入比較高,所以收入降低本來就是他 們的目標之一(祇是不好意思明說而已)。 ※ 編輯: Scholz 來自: 61.230.74.47 (10/22 11:43)
alawyer:要不然教授都想去幹律師而不從事學術研究嗎...@@?? 10/22 11:59
takewind:多元實習其實我同意,想不想雇機構實習律師是另一回事 10/22 15:08
takewind:但公會好像有人在擋,我覺得這比無薪實習好多了 = = 10/22 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