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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道長好 小弟現在手上有個案子有點小小問題想問一下 就是小弟當告訴代理人 被告涉犯335 339 342三條 原地檢署不起後 經再議發回 後又不起訴 經再議把335駁回 339跟342部分撤銷 然後我打去問書記官 書記官說因為高檢署只是撤銷沒有指示續為偵查所以歸卷 還有就是從書面資料認為沒有339跟342 可是這部分我當初也有一併提出告訴 現在要寫狀陳報檢察署續為偵查 我在想我請求依據的方向 是用339跟342已經合法提出告訴 則此部分業經撤銷後 先前不起訴處分應為消滅 則回歸告訴情形 依法檢察官應續為偵查嗎? 我有查一下實務見解 都沒有類似情形 故想問一下有沒有道長曾經遇過此情形 後來是如何解決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128.77
volkov:打電話問高檢署呢? 10/31 13:14
defent:不起訴裡面只有說335?還是連其他339.342一起交代?哪種情形? 10/31 13:17
alawyer:撤銷了就是要再查,如有高檢署處分書會比較明確。 10/31 13:36
alawyer:通常是具狀陳請繼續偵查。 10/31 13:37
ChrisBear:不起訴只有說335 書記官轉達檢察官意思說撤銷沒指示偵查 10/31 13:40
ChrisBear:所以就直接歸檔結案 囧 高檢署說問原本檢察官 10/31 13:41
ChrisBear:通知單寫335再議駁回 339 342撤銷 然後附上335駁回文件 10/31 13:42
ChrisBear:謝謝道長 我也認為應該要續偵 畢竟不起訴處分被撤銷 10/31 13:42
ChrisBear:我方提出339跟342就要續偵 10/31 13:42
arnot:應該是高檢忘了指示續偵,又被地檢檢座捉到,直接結案歸檔 10/31 14:15
itski:可以重告嗎? XD 11/01 00:56
deann:看起來像私權有紛爭,證據齊全的有考慮建議去提交付審判嗎? 11/01 08:52
deann:看來地檢署應該已經是覺得沒啥好查了@@ 11/01 08:53
lovecyfen:大家都忽略了嗎? 是書記官說的 11/01 11:59
lovecyfen:書記官看不看得懂高檢署發回的東西?? 11/01 11:59
lovecyfen:又不是檢察官說的 反正你就狀內載明清楚就好 11/01 12:00
lovecyfen:就算歸卷 難道不能拉出來起訴? 他們內部作業問題與我們 11/01 12:00
lovecyfen:何干? 11/01 12:01
lovecyfen:如果檢察官起訴或不起訴處分書內未提到時 你再來想辦法 11/01 12:04
defent:你這樣說和大家表示的意見還不是一樣..... 11/01 12:50
我後來硬著頭皮寫完 就裝死說有提出告訴 既然原不起訴處分被撤銷 則就應回歸偵查狀態 請地檢署繼續偵查或是起訴 至少被打槍還可以跟當事人交待 ※ 編輯: ChrisBear 來自: 220.132.128.77 (11/01 13:06)
lovecyfen:講簡單點 我覺得你完全不用困擾 你狀紙就寫 處分書若無 11/01 14:50
lovecyfen:交代 你就再議 或 另行提告 11/01 14:50
juliantin0:就具狀聲請續行偵查 11/01 16:46
juliantin0:其餘是他們內部問題 11/01 16:46
juliantin0:記得把發回函文附上 11/01 16:49
juliantin0:如果真有發回函文 檢察官也不敢裝沒看到的 11/01 16:50
Nipperdey:建議另狀提告,雙管齊下 11/02 14:37
arnot:根據我在地檢的經驗,書記官通常不會自己下這種有爭議的判斷 11/06 16:56
arnot:另外書記官如果沒有得到後天的閱讀障礙的話,應該是看得懂 11/06 16:56
arnot:高檢發回的東西 11/06 16:58
arnot:如果是菜官,正常情形也還是會請學長姐幫看一下,所以應該不 11/06 16:58
arnot:用擔心書記官是否看得懂高檢用的中文這件事..... 11/06 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