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omeyu:學得到東西比較重要,建議你還是打聽清楚那位律師教實習 11/10 23:01
→ Homeyu:的評價,如果評價不錯,勞健保這小細節就可以忽略了。 11/10 23:02
→ Homeyu:如果評價不好,再多加些錢,我也覺得不值得,浪費時間。 11/10 23:02
→ Homeyu:如果問不到教實習的評價,那就問問執業處理案件的評價, 11/10 23:04
→ Homeyu:對案件很用心的律師,教實習也不至於太差的。 11/10 23:05
→ Homeyu:如果是只想賺錢不顧品質的律師,也難以期待他會教得多好。 11/10 23:05
→ FrankChaung:實習不給勞健保很正常??是老板說的嗎? 11/10 23:08
→ damonwhk:勞委會勞資2字第1020125800號函的結論是:「學習律師於 11/10 23:27
→ damonwhk:實務訓練期門與指導律師間之關係,定位為非僱傭關係, 11/10 23:27
→ damonwhk:惟學習律師與指導律師於實務訓練期間是否有僱傭關係, 11/10 23:28
→ damonwhk:仍應依訓練內容及方式,依個案事實認定之。」 11/10 23:28
→ damonwhk:個人認為有給勞健保應該還是比較多的吧! 11/10 23:29
推 yenmonlala:能否留任相當重要!否則後來再找很難銜接。 11/10 23:30
推 flyjames:其實勞健保對他們來說真的是小事,不給真的有點.... 11/10 23:42
推 ChrisBear:兩萬五勞健保沒多少... 11/10 23:43
推 ChrisBear:自己要當律師 自己權益爭取與否要好好想想 11/10 23:47
→ toyerin:不給勞健保是我朋友說的,因為他實習也沒有勞健保。。。 11/11 00:22
→ toyerin:謝謝Homeyu前輩給的參考標準 11/11 00:23
→ toyerin:謝謝大家的回覆 11/11 00:39
推 cynthia1123:不覺得能從這種斤斤計較的律師處學到什麼, 11/11 01:34
→ cynthia1123:更何況勞健保是基本保障,根本就不是什麼小細節而已!! 11/11 01:36
推 abacada:自己說行情價25,000.......QQ 11/11 01:48
推 arnot:勞健保是可以自己保啦,不過比較貴就是了 11/11 07:46
推 volkov:感覺這律師單純懶,你把薪水加上雇主應負擔部分試試 11/11 08:01
→ qoomii:如果身為一個律師都覺得勞健保這種東西是小細節 11/11 08:31
→ qoomii:他要如何幫當事人爭取權益?他又有什麼可以教你? 11/11 08:32
→ qoomii:你以後要當律師,你自己的權益都不顧,怎麼幫當事人請求? 11/11 08:32
→ ROCKMANX6:再早幾年實習領30000都算低標了.... 11/11 08:39
推 Kimi1129:原po大正妹 11/11 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