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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律師版不知道哪篇文章有說到,對於免費諮詢的案件態度是: 說了會傷肝的不講;不說會傷心的要講。 其實到頭來恐怕重要的是你跟免費諮詢的當事人交情如何, 律師常常在法釋義學繞來繞去,當事人認為律師只靠嘴炮賺錢的人在所多有, 所以常常把免費諮詢當作理所當然的事情。 但若是自己有閒,聽聽看當事人的案件,對自己也並非沒有幫助, 律師的工作很有趣,常常是當事人遇到問題求助於律師, 律師才會開始去翻實務見解、查法源,看看以前的實務見解如何, 才給當事人意見。 案件千奇百怪,學也學不完,就這層面來看,應該是說當事人開拓了自己的視野, 把免費諮詢當作是案源的收入,本來就不具相當性, 遇到討厭的就說自己在忙;好交情就義無反顧投入, 把得失心放在收入有無,恐怕失望成份居多(當然大家都希望案件都來這裡) 面對免費諮詢,跟收費標準一樣,本來就很難拿捏尺度, 不如就讓自己的靈魂來決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2.89.130 ※ 編輯: Bertie 來自: 1.172.89.130 (11/19 21:18)
orgeat:推 11/19 21:47
J98:推 11/19 22:31
SchmidtAsman:好一句[讓自己的靈魂來決定]! 11/19 23:45
legend0918:推 11/20 09:45
Nipperdey:推 11/20 10:52
cynthia1123:推推!! 11/20 11:05
alawyer:推「讓自己的靈魂來決定」~ 11/20 11:35
joker6:推 11/20 11:51
zoomsilence:說的真好 11/20 18:48
StarCatcher:推一個:)但擔心的是,當事人間互相探聽,發現標準不一 11/22 10:38
StarCatcher:補推回來,剛剛加註時間太近:) 11/22 10:40
Scholz:如果自己閒的話,確實可以作免費的,但自己忙的話,就應該 11/24 16:54
Scholz:收錢,免得對其他付錢的當事人不公平! 11/24 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