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ankA56:甲說:可以,立法目的。乙說:不行,旁觀者清。 12/20 16:16
→ alawyer:不行。尤其是強制辯護案件。 12/20 16:26
推 cjwufu:看看寶傑怎麼說 12/20 20:26
推 dakkk:一般案件根本沒一定要請律師 強制辯護就多一個人討論 不錯 12/20 22:28
→ ROCKMANX6:被告身分聲請閱卷有時會被限制範圍。 12/21 02:12
→ Eventis:不行,辯護人與被告是不同的機關,權能都不相同. 12/21 15:35
→ alawyer:機關? 12/21 18:45
推 Lectured:樓樓上很帥 12/22 08:50
推 kenthing0315:不行 12/25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