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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贊成數量控管,可是覺得大家不理性的把矛頭指向輔系、雙主修、法碩乙....科法所的時候覺得有點難過 大家都是法律人,說話的時候有這麼排外或是傳統法科優越的論調嗎?憑量心講,傳統法律人也會為了增加自己的競爭力或為了理想去修別的課,拿別的文憑,或是為了讓自己學歷好看去讀前面學校但也許沒那麼相關的系所 我知道的科法所是要修96學分,寫碩士論文,而且要有一定比例法律碩士的選修,也是很多人懷抱著理想,只是想從頭開始學一個全新的領域,雖然後來律師錄取率變高後,這也有些變了調,但我實在很想知道大家排外的論據是什麼?就因為他們有其他專長,但又拿到了律師執照嗎?這樣也不是一個有能力又懷抱的律師的理性發言吧? 最源頭還是降低律師的錄取率吧 ※ 引述《minto (美式機車全台大會師)》之銘言: : 那些持「輔系 轉系 轉學 雙主修 法碩乙 科法所 20學分班通通退場的」論調者 : 反過來說 : 就是「傳統法律系所優越論」擁護者 : 既然傳統法律系所最優越 資質最強 那永遠當分子的料 執業後也是律師界的勝利組 : 既然永遠當分子 永遠是律師界勝利組 : 那加入「輔系 轉系 轉學 雙主修 法碩乙 科法所 20學分班」這些人來當分母 : 不是對自己更有益嗎? : 那些傳統法律系所的學生,怎會堅持廢掉這些制度呢?真有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2.190.228
ZuraJiaNai:跟酸民認真你就輸了 他的論點根本站不住腳 12/24 10:31
NoeLin:只是覺得這些酸民如果也是同道中人,有點不可思議 12/24 10:42
deann:96學分不是法碩乙嗎 連科法所也要96喔@@ 12/24 11:02
Bertie:我科法所畢業時,要求學分數是96 12/24 11:22
alan0311:NTU科法確實如此 12/24 12:03
cs012345678:別在意,有些人就是自以為是,念得久不等於念得好 12/24 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