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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派說法很有道理,也是台灣政府很喜歡的一套 但邏輯通,不見得實際上面行得通啦 ※ 引述《deann (古美門上身)》之銘言: : ※ 引述《NoeLin (沉默)》之銘言: : : 我贊成數量控管,可是覺得大家不理性的把矛頭指向輔系、雙主修、法碩乙....科法所的時候覺得有點難過 : : 大家都是法律人,說話的時候有這麼排外或是傳統法科優越的論調嗎?憑量心講,傳統法律人也會為了增加自己的競爭力或為了理想去修別的課,拿別的文憑,或是為了讓自己學歷好看去讀前面學校但也許沒那麼相關的系所 : : 我知道的科法所是要修96學分,寫碩士論文,而且要有一定比例法律碩士的選修,也是很多人懷抱著理想,只是想從頭開始學一個全新的領域,雖然後來律師錄取率變高後,這也有些變了調,但我實在很想知道大家排外的論據是什麼?就因為他們有其他專長,但又拿到了律師執照嗎?這樣也不是一個有能力又懷抱的律師的理性發言吧? : : 最源頭還是降低律師的錄取率吧 : 我覺得從數量控管並非是提升律師地位跟工作品質的好方法。 現實一點,地位的高低最主要還是來自於收入 : 而是應該將法律服務分科專業認證化,例如在美國有一般律師跟專利律師的差別。 分科專業認證化,跟收入"沒有"直接關係 某派經濟學者認為碩士收入高,要搞全民皆碩士政策 收入高低最主要仍來自供需 再怎麼漂亮的認證與執照制度,都遠遠不及供需法則 : 正如在醫師的制度上也是有專科醫生的執照制度。 : 當然怎麼推動律師執業分科也是一個問題,既然是一個專技執業就應該要往 : 如何提升這個職業的技術跟知識水平作努力。 : 律師考試只是驗證你具有以法律工作為職業的知識水平,但不代表你就有足夠的專業 : 去應對所有的法律爭議問題,具高度專業性需要深入研究的議題,要提供給當事人 : 更專業更深入的法律建議還是要靠個人不斷地進修跟努力。 個人方面這樣很有道理,但用在政策上就不行 全部的人不斷地努力進修與努力,供給繼續大於需求 薪水升高的速度仍遠遠不及下降的速度 以前廣設研究所,一大堆碩士就是同樣的道理 大家都更努力的進修與努力,但結果平均薪水仍然節節敗退 叫民眾"努力",把收入降低歸咎到民眾不努力 是笨蛋官員為失敗政策卸責的爛藉口 人人都很努力了,但我們的努力不是為了爛官員爛政策擦屁股用的 : 而且透過把法律分科專業化以後,也可以淘汰掉某些已經太過年長,不再學習新資訊的 : 律師,促使律師界的新陳代謝,不過這樣的想法一定會被那群老人反彈就是了。 : 在沒有足夠的分科專業化的情形下,當事人選任律師變成就是看律師個人的交際手腕 : 跟人脈,當然既有的資源與人脈都被老律師掌握了,新律師要開拓自然不易, : 真正流浪的律師其實是因為這個問題所生,老律師不思精進專業都把精力放在交際跟 : 各地social去接Case,接到case後再壓低成本來請受雇律師來打訴訟,這就是現在事務所 : 的生態,年輕律師要出頭就是要想辦法上螢光幕爭取曝光,所以也不要怪某些律師 : 怎麼搞的跟藝人一樣,因為想要出名目前看來只有這途徑了。 人多就是會有流浪律師、流浪教師 為何就是不會有流浪醫師? 因為醫師真正實現了專技人員該有的人數控管 醫師團體也相當團結捍衛自己的政策利益 台灣的醫療水準也晉升世界一流水準 律師若無法團結,就會像護士一樣,越來越血汗,服務品質越來越差 除非有法律保留業務給該證照做,否則任何證照制度 都無法如同影響供需一般,影響行業收入 當然任何人可能有他的理想存在,但政策最講求的就是利益分配 如果有牛肉大家均分,我們樂於支持 但如果損人利己,硬要從律師口袋裡面挖錢 律師們有沒有必要犧牲自己,成全那些事務所老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218.172
room308:學美國也來搞一個discovery程序,應該就可以創造不少需求了 12/24 12:10
room308:至於限制供給..嗯嗯,恐怕是回不去了... 12/24 12:11
inni:一起努力來終結 董保城之亂 12/24 12:23
deann:現在就是希望讓政策去搞掉那些賣老的事務所的老闆 12/24 13:00
volkov:那必須團結囉,實在該搞掉那些損人利己的老屁股 12/24 13:01
ixixet:同意,數量控管沒有用。而是要大家硬起來對抗既得利益者~ 12/24 22:25
數量控管給他個比較酷的名字好了 律師精英計畫 (暗藏縮小錄取率配套) 推升律師專業計畫 (暗藏增加報考資格學歷限制) 多元律師計畫 (暗藏限碩士畢業或雙學位報考) ※ 編輯: volkov 來自: 219.84.218.172 (12/25 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