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awn5566:這種說法完全對於一般沒有後臺的菜鳥律師扼殺 01/02 09:59
→ fawn5566:長達兩年的實習+無薪甚至自費,家裡沒個幾十萬閒錢誰可以 01/02 10:00
→ fawn5566:當兵至少還都國家出錢,一個月有五千塊 01/02 10:00
實習期間薪資就是比照勞基法的規定辦理,我有說無薪實習嗎?
我也沒後台,只是因為我先出社會工作跟念研究所在職專班有認識事務所的人,
所以擁有比較多的實習機會,有人規定考上就要馬上去實習?!
如果真的覺得實習期間薪資沒辦法支撐生活,也可以先去找其他工作歷練。
實習期間如果是兩年的話,我相信事務所的老闆也比較願意用比照法務的薪資
錄用實習律師,也不至於會到無薪實習。
→ ptt0219:第二專長要自己去學…… 01/02 10:11
我念大學的時候學校畢業學分就180學分,唉 這跟學校的態度就有關,像我現在在台科大
進修智財,台科大就有一堆學程可以讓學生去修習增加學生的第二專長。
推 volkov:其實官大責任也大,宜通盤檢討後,再推行政策,勿一意孤行 01/02 10:19
→ volkov:其實還是回歸到,政策若使專業人員薪水降低是否具合理性 01/02 10:20
如果以您的看法,健保制度也應該要廢除,因為健保制度也讓醫生的薪水降低了,不是嗎
一個政策考量的不只是單一利益團體的問題,而是整體社會發展的問題,可參考前面陳大
律師所提的,如果降低錄取率只是保障了現有律師的利益,但是整體社會無法受益。
這也是一個好政策嗎?!現在錄取率才10%,董保城也沒貿然就按照原定政策推到16%,
雖然我跟董老師不怎麼熟,只是我看到大家一味的批董就絕得真的很可笑,怎麼不批賴?!
講難聽點,考試院長反而一直沒換過人,怎麼不批關中?!柿子只挑軟得吃?!
→ volkov:其他的東西 我們並不反對~~ 01/02 10:21
※ 編輯: deann 來自: 60.251.220.133 (01/02 10:29)
推 volkov:"醫師團體"的確非常反對健保制度, 01/02 11:01
→ volkov:但是健保制度"的確"使全民受益,放寬錄取率有誰受益? 01/02 11:02
→ volkov:政策不宜僅以整體社會概括敘述利益,而是該仔細說明利益分 01/02 11:04
→ volkov:配,醫師團體有表達他們意見的權利,但受到利益的人也有 01/02 11:04
→ volkov:董的右派經濟學的確反對健保制度,美國國會因此惡鬥,停擺 01/02 11:05
→ volkov:批評當權派的政策,不讓當權派一意孤行,才是民主寶貴所在 01/02 11:07
→ volkov:我以前講政策,把幾乎把搞血汗的都罵過一輪了~ 01/02 11:08
→ ealvis:就經濟上其實百業蕭條的排擠效應也會互相影響 01/02 11:16
→ ealvis:對一個有才華的人來說, 當舊的工作無法有效獲得薪資/成就 01/02 11:17
→ ealvis:很容易溢出到其他行業, 以目前來講智財專利溢出最多 01/02 11:17
→ ealvis:法學還有基礎法學的門檻可能還好一點 01/02 11:18
推 volkov:樓上所言甚是,專技人低薪資會讓很多專技人員教育資源浪費 01/02 12:00
推 dnoteb:我槁不懂的是,明明中小型事務所是大部分的律師執業方式 01/02 12:07
→ dnoteb:討論直接限縮在「受僱」? 01/02 12:07
→ dnoteb:如果整篇都在辯論 要怎麼樣讓大事務所聘你當受僱律師 01/02 12:07
→ dnoteb:那真的跟錄取率沒什麼關係..好嗎? 01/02 12:08
→ dnoteb:而且大事務所的收費 跟一般中小型的也是會有一定的差距 01/02 12:08
→ dnoteb:直接忽略掉「訴訟中大部分都是找小事務所」這件事嗎? 01/02 12:09
→ dnoteb:我一直看不懂t大的論點,這篇也是...大部分的案子都不在大 01/02 12:09
→ dnoteb:事務所...為什麼討論永遠在研究「如何去大事務所當小律師」 01/02 12:09
→ dnoteb:這麼喜歡當受僱,可以去發一篇公職律師解救想受僱的小律師 01/02 12:10
→ dnoteb:然後再來討論如何增加自己的實力,來捧鐵飯碗領薪水 01/02 12:11
推 volkov:其實台灣經濟學者,用同樣的論點對待勞工 ,難怪繼續向下沉 01/02 12:18
推 cyora:餅的大小如果維持一樣+多專長律師或大所較能接到案子,結果 01/02 15:26
→ cyora:是不是可能收入L型化,傳統法律系出身者被淘汰?這樣對新進 01/02 15:28
→ cyora:律師不利,而為了求生存,很多方式就會出現了(而且純法律人 01/02 15:29
推 cyora:還是多數),不然乾脆效法外國改學士後法律算了 01/02 15:32
你忽略了純法律系學生也可以繼續在職進修,其實我很難理解不是都念這麼多書考上了律
師了,考上以後繼續進修是很困難嗎 考上律師跟考上公務員差很多 可是一堆人把
考上律師當作是考上公務員的想法真的有點可悲 公務員不需要競爭力 但是律師需要
用公務員的態度當律師只會讓律師這行業更沉淪
※ 編輯: deann 來自: 140.118.147.85 (01/02 16:50)
推 cyora:進修或許不困難,但要進修到什麼程度才叫有競爭力?拿到照嗎 01/02 17:54
→ cyora:?還是學位、經歷?現實一點說,能接到案子才算有競爭力? 01/02 17:56
→ cyora:當然我贊同律師是自由業,不太適合用公務員的態度去當,只是 01/02 17:58
推 cyora:個人有個人的想法跟標準 01/02 18:03
推 itski:同意dnoteb的意見 01/04 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