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ye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小弟忝為拿過經濟高等教育學位的非法律系畢業生,也許可以說一兩句公道話? t大開頭說的是對的:資訊不對稱會造成市場失靈,而解決的方法之一是增加資訊 的透明度,這其實沒有錯 但是呢,資訊的取得是要成本的。以美國的二手車市場為例,老美除了要求車商要 做法定的資訊揭露外,最重要的是要求車商提供保固!為什麼呢?因為,第一,買 車的人不一定懂車,第二,法定的資訊揭露不一定能完全包括重要資訊(那種車主會 很介意的資訊,例如某些零件是否為原廠、特定零件是否耗損特別嚴重…等),第三 ,保固的成本會反應在價格上,從而促進市場效率 因為資訊的取得要成本,所以任何訊號系統難免會被扭曲。以律師市場而言,低品質 的準律師會千方百計地想取得律師執照,因為這樣就有機會假裝成有律師的平均水準 而領取其所不配之報酬。所以,為了避免低品質準律師有這種機會,限制競爭的確是 有效率的方法:一,它拉高了平均的水準,如果水準會反映在報酬上,那麼它會提高 律師平均的報酬;二,限制競爭降低資訊取得的成本,一部分節省的成本會由消費者 享有,所以對於消費者而言不必然是壞事;三,它避免高品質準律師因為平均報酬太 低而退出競爭,進而提高全體律師的品質 但是,不論如何,限制競爭的好處總有極限(到了某個限度,壞處會大於好處,這應該 不需說明),總要找到這個極限的點才有討論的意義。再者,律師這一行,說穿了就是 以法律的手段參與資源分配的活動,基本上有人贏就有人輸,律師的品質再好,對於 社會的淨效益可能也有限(可能是正的,但也可能是負的),太過限制競爭對社會未必 有好處。 所以,主張要進一步限制的人,應該要說明為何限制帶來的律師品質提昇對於社會有 好處;主張不要進一步限制或可以再放寬限制的人,應該要說明品質提昇對於社會未 必有好處,或者品質提昇雖然對社會有好處,但是有更好的方法達成品質提昇才對。 一點淺見,歡迎不吝指教。 ※ 引述《treasurehill (treasurehill)》之銘言: : 殘念 : 你的說法根本就是倒果為因 : 而且還用錯藥方 : 你提的這種現象就是經濟學上的lemon market理論 : 例如在二手車的市場,有買舊車和賣舊車的兩群人,只有車主對自己車子的性能最 : 了解,如果品質高於價格,他不會作賠錢的生意,車子還是留著自己用,如果市場 : 價格高於自己車子的品質,他才會把舊車子脫手。對買舊車子的人而言,他不清楚 : 每一輛舊車個別的品質,而只約略知道整群舊車的”平均品質”,他所願意付的價 : 格就是以市場裡車子的平均品質為準。當價格以”平均品質”為準時,所有平均品 : 質好的車子不會在市場裡出現,而當這些品質較好的車子被抽離市場之後,所剩下 : 來車子的平均品質會變得愈來愈差。即使買賣雙方都有意願從事交,可是因為資訊 : 結構上的缺撼,使賣車子的人不能把車子真正的品質這個訊息傳達給買者,結果, : ”市場”不存在,是一種市場失靈。 : 而換到律師市場 : 就是因為當事人不知道律師的專業 : 所以他只能以好律師和壞律師的平均品質作為他的估價方式 : 如此一來好律師當然無法在價格上跟壞律師競爭 : 但造成現象的原因是資訊不透明 : 不是律師錄取人數放寬的問題 : 想要以限制錄取人數來維持市場價格的健全 : 根本就是緣木求魚的想法 : 要解決這種現象 : 只能以資訊公開的公式來解決 : 來避免消費者因不清楚委任律師的品質而殺低價格的現象 : 闢如說律評網的的律師履歷表的方式 : 將此位律師過去的勝敗率來作為評估的一種方式 : 或者是用專業律師認證的方式來提升律師品質 : 譬如說美國和德國的專利律師制度 : 當然事務所名聲大小也是一種評估方式 : 大律師事務所不會做砸自己招牌的事 : 以低價競爭來獲取業務 : 這些才是真正解決律師市場資訊不透明的方案 : 絕對不是什麼限制律師錄取名額的這種鳥方案 : ※ 引述《dnoteb (法學之路永無止盡..號:)》之銘言: : : 樓上這位應該也是同道吧? : : 我不曉得您怎麼看專業這件事情 : : 但是如果您在這行業久一點點, : : 就會發現律師重點不見得是在於專業... : : 嚴格來說,大部分都不是專業 : : 大部分的律師都「不」具有不可取代性, : : 包括您說的第二外文在內, : : 便宜的取代方法大概有上百種, : : 而專業的價值也可以用唬弄當事人來帶過。 : : 我個人的看法,專業的律師,在人海衝擊下,只會越來越沒有價值 : : 因為搞的懂什麼是專業的,只有少數的一群人 : : 而不懂專業的一般人,要的只是一個「結果的承諾跟保障」 : : 要不就「滿口大話先搶再說」,要不就「資歷豐富名聲顯赫」 : : 至於「專業清新童叟無欺」這種事情... : : 對一般人來說,他只會覺得你太菜or你沒本事 : : 結論就是,當大家如同這位道長一樣,認為六萬元是高薪的時候 : : 那麼五萬就合理了。 : : 當五萬又說是高薪時,四萬就合理了。 : : 當四萬是高薪時,那麼助理也可以不用請了,直接叫律師當助理就好 : : 對當事人來說,誰知道你專不專業?他就是不懂所以來找律師,找有名的比較安心 : : 對老闆來說,誰管你專不專業?一兩個核心律師,其他都找便宜就好 : : 對於像在菜市場挑菜的散戶來說,能花四萬請律師為什麼要花六萬? : : 以目前來說,有些同道在以法扶價格搶案... : : 我其實看不太懂,一個案子如果收兩萬,一個月如果接四件, : : 扣稅、扣辦公室開銷、如果不小心請個助理,基本上去當法助還比較賺。 : : 一個案件最快半年結案,也就是說,當你每個月都這樣接案時, : : 會維持隨時有24件官司再進行,也就是差不多每週都有好幾個庭要開.. : : 實質收入應該不會超過4萬... : : 這樣到底要會有什麼品質跟專業..... : : 忘了本文的重點.... : : 分流基本上是一個笑話, : : 考選部會分流,律師公會也會開進修課程(進修也會開證明) : : 所以,考選部將來可能要像農委會一樣, : : 考慮一下列管一下「種植作物的人數」 : : 如果「大家一窩風搶種某些植物,導致價格崩盤,就要啟動預警機制 : : 勸導大家改作別種作物」...XD : ※ 編輯: treasurehill 來自: 111.240.235.73 (01/01 16:38) : 推 pnLin:給個推 01/01 19:07 : 推 dakkk:我覺得律評網不是很客觀 很多事務所都把案子給資深先掛 01/01 20:27 : 推 dnoteb:要怎麼透明? 不知道道長執業的感想是什麼.. 01/01 23:39 : → dnoteb:一個案子要看法官、看當事人給的資料、看對造 01/01 23:39 : → dnoteb:律師好壞不是從結論來判斷的好嗎?..你叫我用結論判斷別的 01/01 23:39 : → dnoteb:同道好壞,我都不知道如何判斷了..你要一個當事人去判斷? 01/01 23:39 : → dnoteb:名氣大接案多,接案多贏的機會就高一些,法官也不是棒槌 01/01 23:40 : → dnoteb:亂開一通 該贏的也通常不會輸,該輸的有時候還會莫名其妙贏 01/01 23:40 : → dnoteb:從律師接案+結論來推論律師專業 ... 我無法想像 01/01 23:41 : → dnoteb:另外,一個律師好壞 要看訴訟中的攻防、訴狀內容來判斷 01/01 23:42 : → dnoteb:您的解決方法很明顯根本不瞭解律師專業在哪...要一般人如何 01/01 23:43 : → dnoteb:瞭解?? 我個人無法理解,經濟學理論我就不討論了... 01/01 23:43 : 為什麼要迴避經濟學問題? : 交易市場資訊不透明不是你提出來的嗎? : 交易市場的資訊不透明不用經濟學的方式來解決 : 要用什麼方式來解決? : 難道是你所謂限制名額的方式嗎? : 至於你說從律師接案+結論來推論律師專業 你無法想像 : 但這就是現實運作的方式啊 : 在資訊不透明的情況下 : 消費者都要透過某種訊號來判別與其交易對象的訊息 : 勝敗率是一種方式 : 名氣是一種方式 : 就連律師執照的取得都是一種訊號 : 如果你連這些基本的市場運作方式都沒法接受 : 那你為什麼還要準備律師考試? : 光憑你自己本身的專業就可以說服消費者委託你啊 : 為什麼還要靠那張律師執照? : → dnoteb:一個人一輩子可能只會碰到一件官司,要分辨好壞 別說笑了 01/01 23:44 : → dnoteb:另外 律評網那也沒什麼..實務上 節稅等原因,都是同時掛數 01/01 23:45 : → dnoteb:個律師, 實際負責的律師只是其中一個.. 01/01 23:45 : → dnoteb:所以我才說,您似乎根本不懂實務怎麼運作,只是紙上談兵而 01/01 23:45 : → dnoteb:已... 跟現在上位的學者一樣,空談是沒有意義的.. 01/01 23:46 : 很多人都很喜歡談實務運作 : 但我很懷疑他們真的懂什麼叫實務運作? : 你知道大所的運作機制是如何? : 除了接案的律師之外 : 每一個案子都會有二個律師負責 : 一個是資深律師 : 一個是資淺律師 : 由資淺律師負責蒐集資料和撰狀 : 而資深律師負責覆核 : 最後再交由掛名律師蓋章 : 這就是大所的運作基本模式 : 層層監督 層層負責 : 敢當掛名律師就有負責最終勝敗的義務 : 絕對不是小所那種單打獨鬥的方式可以理解了 : 你可是在個人事務所待久了 : 沒看過外面別人是怎麼打官司的 : 以為那就是律師界的生態 : 我只能說你看到的不過是九牛一毛而已 : ※ 編輯: treasurehill 來自: 115.80.19.156 (01/02 00:21) : 推 dnoteb:大所的運作 我怎麼會不知道呢..大所是重點嗎? 01/02 00:28 : → dnoteb:這串是再討論 大所的律師如何生存嗎? 我看不大懂 01/02 00:28 : → dnoteb:一開始就說了 大所、有名的 會活下來,在大所受雇就是律師 01/02 00:29 : → dnoteb:的一切? 你的目標就是這樣? 如果只想領薪水 可以不用討論 01/02 00:29 : → dnoteb:了, 因為好壞人家都是看事務所招牌,你做的好不好 是事務 01/02 00:29 : → dnoteb:所會去處理你的去留,跟當事人沒有直接的關係 也說不上解決 01/02 00:29 : → dnoteb:流浪, 謝謝你的高談闊論^^ 01/02 00:30 : 本來就是啊 : 當事人找大所就是看上大所的團隊運作 : 不會因為一個律師的去留影響案件的進行 : 結果你卻堅持只看掛名律師 : 這不是個人事務所的思維是什麼? : → dnoteb:另外,我沒有迴避經濟學,而是經濟學又如何? 解決方法沒有 01/02 00:31 : → dnoteb:就只是一種空談 我懶得討論大所大所了...請認真看我的文 01/02 00:31 : → dnoteb:你說的本來就不是我討論的重點...謝謝 01/02 00:31 : → dnoteb:我也不打算回應了,每個人文字的解讀不同 造成你誤會我很 01/02 00:32 : → dnoteb:抱歉,下次我會用更淺顯的文字來說明 01/02 00:32 : 解決方式就提供信號啊 : 不然你以為國家介入私人市場 : 管制證照的目的是什麼? : 不就是要提供一個具有公信力的訊號機制 : 以供消費者判別啊 : ※ 編輯: treasurehill 來自: 115.80.19.156 (01/02 00:35) : 推 deann:是的 壓低錄取率限制競爭會造成的就是市場跟律師雙輸的局面 01/02 08:5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09.139
changchunlun:不因人廢言 我不贊成限制競爭 逆選擇的問題就我所了 01/07 02:14
changchunlun:解還沒發生或發生仍不嚴重 由最近網路上所貼的律師 01/07 02:17
changchunlun:考試的成績與司法官考試的成績 許多人出現了嚴重的背 01/07 02:17
changchunlun:離 表示目前的考試鑑別力仍然有很大的誤差 但也表示 01/07 02:18
changchunlun:及格與落榜的差距並不是那麼大 民眾在接近使用律師資 01/07 02:19
changchunlun:源的時候 所需的資訊成本仍高 而我不看好專科律師制 01/07 02:20
changchunlun:度能有效改善這個現象 律師既然是服務業 除了價格優 01/07 02:21
changchunlun:勢之外 口碑還是很重要的 能照顧當事人感受及需求 而 01/07 02:22
changchunlun:不是以專業傲慢加諸當事人的律師 獲得委任的機會仍多 01/07 02:23
changchunlun:至於第二專長 也沒那麼值得畏懼 除了在專業分工的大 01/07 02:24
changchunlun:所以外 律師給當事人的信任感隨著年資及努力度 仍有 01/07 02:24
changchunlun:很強的競爭優勢 而自然人當事人的需求往往是多方面的 01/07 02:25
changchunlun:訴訟律師純粹只做特定案件 利基並不大 換言之 律師在 01/07 02:26
changchunlun:考上之後 各方面的專業進修仍然是必要的 要累積經驗 01/07 02:27
changchunlun:也是得花時間下去做 只是過去的超額利潤時代不再 也 01/07 02:28
changchunlun:不該讓它重返 制度應該是獎勵認真專業的律師 如果能 01/07 02:28
changchunlun:做到這一點 考試應該定位為最低門檻 而不是金飯碗 01/07 02:29
changchunlun:總而言之 這個行業還是有很多可以開發的地方 大家實 01/07 02:34
changchunlun:在不必妄自菲薄 積極營造自己的特色才是正辦 01/07 02:34
kaky:能夠讓專科律師成功的也只有律師自己醫師專科次專科可不是靠 01/07 02:59
kaky:政府考試就可以成功的 01/07 02:59